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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药卫生体改的务实之举

2009-04-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周游 我有话说

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之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于4月7日正式对外发布。“实施方案”提出我国未来三年在医疗改革领域要重点抓好五项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在广大公众的期待中,新医改方案经历了多年酝酿。随着新医改方案的定稿,公众看到了国家为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所确立的工作方向和解决途径。就在《意见》正式推出的第二天,“旨在增强改革的可操作性,突出重点,带动医药卫生体制全面改革”的五项具体化制度措施随即出台,让广大公众更加感受到了我国推进医改过程的明确目标和务实措施。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医药卫生事业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在不完善的医疗体制下,各种利益关系盘根错节,体制机制的不健全也为各种潜规则留下“作弊空间”,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其中,就有广受诟病的“大处方”问题。造成“大处方”大量滋生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政府投入不足,医疗服务也没有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医院和医生从医疗服务中得不到合理收入,只能通过门诊药房补偿;加之药企药品提成的诱惑,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促成了“大处方”的蔓延和药价畸高现象的发生。在“实施方案”中,我们欣慰地看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国家将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并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这些具体措施不再只是单独“切断利益链条”的治标之举,而是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建立,实现“堵”与“疏”的密切配合,将对解决“大药方”问题起到根本作用。

改革必须立足国情循序推进,像新医改方案提出的医保转移接续、补充医疗保险、城乡统一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改革思路,就需要在制度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实现。同时,在“实施方案”落实以后,如何实现药价下降、如何避免公共卫生服务“走过场”、如何走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困境等现实问题也将会逐渐显露,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未来的实践中摸索规律并一一化解。

在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的条件下,一下子解决13亿人的医疗问题,这本身就是一个艰巨的系统工程。但是,“实施方案”提出的五项务实措施具体而明确,将对于有效解决当前医药卫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全面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我们也可以将其理解为国家实现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变革的强劲信号,我们将以更加明确和务实的态度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从而大大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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