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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见的手”该如何使用

2009-04-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曹建文 我有话说

日前有媒体报道,在义乌,一个持续了65天的爱心粥摊收摊了。按照粥摊老板林如新的描述,其收摊原因是:“一开始最要命的是资金、人手问题。现在天气越来越热,卫生条件实在是难以保障。”而从媒体报道看,关闭施粥摊,并非摊主所愿,而是此前义乌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到施粥摊检查,并口头提出了一些卫生问题:“主要是两

方面,一是施粥人员没有健康证;二是如何保证碗筷的消毒。”

施粥义举被迫停止,令人扼腕长叹。因为它的收摊,不是发起人因资金短缺等问题令善行难以为继,相反,作为发起人的温州老板林如新明确表态“钱和人手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很想将粥摊继续办下去;也不是卫生监督部门故意找茬刁难,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对一个每天涉及上千人的用餐地点进行督察,并指明问题所在,是在按有关规定办事。

那么,为何一个每天惠及上千人的慈善义举最终会被迫走向“夭折”呢?除了上述已经说明的原因外,林如新接受媒体采访时的一句话,或许还可以帮我们找出另一些端倪:“如果政府部门能在卫生、场地等方面给一些指导,我还是很想继续把施粥摊办下去的。”接着林如新的如果,我们还可以继续追问:如果卫生监督部门能对粥摊加强定期检查,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病毒感染;如果有关部门能为粥摊提供更为宽敞洁净的场所,并增配相应的消毒设施;如果相关机构能为志愿者提供针对性的卫生辅导,定期教授他们基本的卫生知识;如果相关部门能为爱心粥摊志愿者进行免费体检,为他们建立健康档案,等等。从这些“如果”中,我们或许不难找到解决爱心粥摊困境的钥匙,那就是政府部门那只“看得见的手”究竟应该如何发挥其功能。

政府部门的“看得见的手”和市场的“看不见的手”是社会有序运转的两大基石。不必讳言,我国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还相对滞后,政府的管制效率和治理水平,与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要求,尚有差距,“看得见的手”的使用也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山东潍坊市寒亭区政府发红头文件,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必须替开发商卖房;我们亦可以看到某地市长公开表示,房地产开发商到他们市来投资,赚了算开发商的,赔了算他的这样的高论;我们还可以经常看到一些地方热衷于动用公共资源盖豪华办公楼,却对百姓的基本民生需求置若罔闻。

义乌爱心粥摊的关闭和上述地方出现的现象启发我们,政府部门高效治理社会的关键,并不是是否动用了“看得见的手”,而是是否科学使用了“看得见的手”。而对义乌粥摊这样的爱心举动,采用一关了之的方式,只能说明,科学和规范使用“看得见的手”,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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