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奥地利医疗保险体制初探(上)

2009-04-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维也纳记者 方祥生 我有话说

“奥地利的医疗保险体制相当不错,2007年在欧盟国家评比中位居榜首,2008年排名第三”。曾多年担任奥地利卫生部国务秘书的莱哈特・瓦内克教授这样告诉记者。

这位教授说,他曾5次访华,中国的发展给他印象深刻。不过奥地利的医疗保险体制与中国有很大不同,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人要占奥全国人口98%以上,只有少数

高收入的艺术家、企业家等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奥每年的医疗保健开支270亿欧元,约为全国GDP的10%,其中医疗保险公司承担约50%,个人承担30%,各级政府承担20%。全国有1/3的人除参加法律强制的社会医疗保险外,还自愿参加私营的补充医疗保险,以便在生病时能享受住单间病房、领取病假补贴等额外服务。

透视各国医疗体制

奥全国有19家医疗保险公司,按工人、职员、官员、军人、农民、公证员等行业分类,分别负责该行业的医疗保险工作。根据不同行业的收入情况、得病几率等,保费标准也不一样。目前官员的医疗保险费为工资的7.3%,其中本人缴纳4.1%,单位缴纳3.2%;职员的保费为7.5%,单位和本人各缴3.75%;工人的保费也是7.5%,其中个人缴纳3.95%,雇主承担3.55%;农民的保费为7.5%,退休后为4.85%,须全部自己缴纳;普通小老板、艺术家、律师等独立经营者的保费为9.1%,到退休年龄后为4.85%,须全部自己缴纳。对独立经营者和农民,保费标准有上限,每月不超过341.25欧元和328.12欧元。所有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如果月收入不达一定标准,可以申请减免保费。如果配偶和子女等直系家属没有就业,他们可随配偶或父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

奥地利有4.1万名医生,平均每千人有5名医生,他们分别在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门诊室工作。全国有2万多名医生参加社区门诊,其中有牙医4000多名,还有7000名是“家庭医生”。这些“家庭医生”同一家或几家医疗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后即成为“合同医生”,医疗保险公司按其工作量计件付酬,也可按月付酬。保险公司的付费标准由医疗保险公司协会与奥地利医生协会通过谈判达成。

患者得病后一般要先找“家庭医生”治疗,并由“家庭医生”转诊去专科医院或其他医院治疗。如果病人找的“家庭医生”不是“合同医生”,医疗保险公司只能按“合同医生”收费标准的80%给予报销。

奥全国有264所医院,5.2万余张病床,全国平均每千人有病床6.3张,其中2/3的病床在公立医院。医院接收的病人除急诊病人外,一般须经“家庭医生”转诊。病人如需住院治疗,每人每天只需缴纳10欧元管理费,所有检查、治疗、手术、医药、护理、伙食费等全部住院费用,个人无须负担。奥所有医院都没有自费药或其他自费项目。

医院按病例标准进行经费管理,医疗保险公司按病例标准向医院支付费用,如做一个胃切除手术收费多少,做一个心脏手术收费多少等。医院经费主要靠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拨款,国家征收的增值税要按一定比例贴补医院。如医院还出现亏损,则由政府给予补助。奥法律规定,医院必须成立药品委员会,成员有负责经营的院长、药房主任、首席医生、首席护士、专科主任医生等。其任务是根据临床效果共同确定医院药房必备的药品清单,采购原则是如市场上有几种同类药品,选择最便宜的。奥地利医院药房的药品只供院内使用,患者不能从医院的药房买药,出院时医生开的处方,要到药店去买。由于历史原因,全国只有5家医院有经营药店的权利。

图为瓦内克教授在接受本报采访。方祥生摄

(本报维也纳4月7日电)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