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裁判何以成主角

2009-04-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鲍罗 我有话说

有关“城管”的新闻总是不断。仅近几日就有北京“城管”因执法纠纷引起交通要道阻塞5个小时,长沙“城管”把在拆迁现场采访的记者打得头破血流……“城管”成了社会新闻的主角,正像比赛的裁判成了赛场的主角一样,绝非正常现象。

有人说现代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工程。但实际上,城市管理远非复杂工程所能形

容。因为城市管理不仅涉及到城市软硬件设施,更涉及到生活在城市中的人。而且,城市管理的最终目的,也正是为了人。一个工程,有了图纸,有了技术手段,有了可行性论证,有了资金,大体就可以进入施工阶段了。而城市管理却并非这样简单。在城市管理工作中,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判别的标准不仅仅是“能不能”,更重要的是“当不当”。而什么是“当”,什么是“不当”,则恰恰是由城市管理的受益者――那些生活在城市中的人所判定的,而非由城市管理者所决定的。从逻辑关系上讲,城市管理者不过是生活在城市中的人,通过纳税而聘请来的服务者,这亦即我们所俗称的“公仆”。

广义而言,城市的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可以被称作城市管理者。狭义的“城管”,则是专职维持城市生活秩序的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在此,“城管”的工作范围是什么,职责如何划定,工作规范是什么,对象如何界定,都需要仔细加以研究落实。无论如何,“城管”工作肯定不是挂块牌子、穿身衣服那么简单,也肯定不是靠大嗓门吆喝外加施展拳脚所能奏效。那种把城管工作当作国家强制力的一部分,把“城管”人员当成专政工具的做法,不仅不能化解矛盾,达成和谐,形成秩序,反而会制造矛盾,激化冲突,引发失序。

在当下所谓“矛盾凸现期、多发期”,城市管理工作和“城管”的执法工作,确实到了需要好好研究、准确定位的时候了。应该说,我国现阶段的城管工作确实复杂异常。农民工在城市间的大量流动,公共财政的调整和公共服务的欠缺,城市化进程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周期性,社会保险以及社会救济体系的不完善,等等,都为城管工作增加了困难。尤其处在所谓的“社会转型”期,问题更为复杂。

不过,城管工作再复杂,也不能成为前述两起“城管”制造事端的理由。“城管”打记者,早已不是孤案。打,是因为“怕”。城管工作怕报道,怕公开,最终还是怕人们对他们工作的“当”与“不当”作出评判。其实,这样的城管工作,不用记者报道,人们也能知道个八九不离十。至于“城管”对城市的贩夫贩妇的执法屡屡引起围观路人的不平以致酿成事端,确实值得城管部门深思。其中的问题,恐怕还不是改变工作方式那么简单。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