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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万家标准化农家店促农村消费

2009-04-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赵秋丽 通讯员 吕善锟 我有话说
本报济南4月11日电(记者赵秋丽通讯员吕善锟)为继续推进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构筑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山东省决定,今年要分别建设完成1万家标准化“农家店”和100个配送中心。

“当前农村市场基础设施薄弱,农产品流通不畅,市场导向的订单生产仍然不够,‘夫妻店’、‘代销点’、流动商贩和

集市普遍存在。”据山东省经贸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在商务部“万村千乡”工程的推动下,城乡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农村消费业态发生了一些积极变化。去年山东省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达到9700多家,累计建设改造并验收的标准化“农家店”4.3万处,形成了超市、百货店、便利店等17种零售业态。

据记者了解,山东省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今后3年山东省将再新建改造提升3万家农家店和300个区域商品配送中心,2009年争取完成这个目标的三分之一。

山东将农村市场的开拓放在首要位置,提出将继续推进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产品流通体系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从日用品消费、农产品消费和农业生产资料消费三方面,构筑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

此外,还要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2011年前,重点抓好50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标准化改造,扶持发展30个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

在推动“家电下乡”方面,《意见》要求在组织好冰箱、彩电、手机、洗衣机下乡的基础上,将增加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两个品种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

同时,支持流通企业打破行政区域、行业、部门和所有制界限,加快创立自主品牌,发展销售和物流网络。山东将用“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纳入服务业百强中的35家流通、物流、餐饮企业,重点抓好流通30强企业的培育。到2012年,形成20家以上年销售额过50亿元的流通大企业,其中年销售额过100亿元的流通大企业达到1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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