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芜湖市如何做到医药分家

2009-04-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陈续 董城 我有话说

编者按

“医改”方案出台以前,本报记者前往安徽省芜湖市,采访该市已经试行一年多的以“医药分家”为主要内容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芜湖市“医改”的一系列行动与新近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相对照,我们不难发

现,芜湖市在医改中不少让公众受益的作法,是与“医改”方案有关精神相一致的。

在中国这样一个泱泱大国进行一场与人民群众的利益与诉求密切相关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们必须看到其中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我们相信,芜湖将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指引下,循序渐进地完善相关举措,按照“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大夫,请您帮我开点又便宜又管用的药。”在医院,我们经常能听到患者这样恳切的声音。事实上,这句朴实的请求,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怎样让药价降下来,也是我国医改中最受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

在安徽省芜湖市,一场由政府主导,以“医药分家”为主要内容的“医改”行动正在稳步展开。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在芜湖市参与医药分开的8家试点公立医院,开出便宜又管用的好药已成为现实。

药房从医院分离全市统管

将试点医院的药房从医院剥离,成立全市层面上的专门机构行使药品的统一管理权,记者的采访,就从芜湖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开始了。

“芜湖医药改革的核心,是构建了一个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的医药管理体系,我们这个机构主要针对的是‘掌握权力的人’,也就是以前属于医院的各种权力。”芜湖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主任苏元元对记者说。在担任市药管中心主任以前,苏元元本人就曾长期担任公立医院的院长,熟悉药品管理的各种规则。

苏元元介绍说,芜湖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是芜湖市卫生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这个机构的目的是把原属各医院的药品供销权、回款权全部拿掉,由药管中心统一管理全市各种药品。

苏元元所称“三权分立”中的决策权由芜湖市医疗机构“医药分开、药品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行使;监督权由监察、纠风、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管理等部门联合组成的“监督委员会”负责。执行权则由新成立的市级药品管理中心以及下属的药品调配中心来履行。

除了专门的决策、执行、监督机构外,芜湖市还成立了由多方代表组成的“药品供货企业评标委员会”,负责向全社会公开招标药品供货企业。

把药房从医院分离全市统管,使芜湖市的药品采购在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同时,实现了药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和药剂人员的统一管理,这样管理带来的直接效果是,充分保证了全市药品质量与用药安全,同时降低了药品价格,减轻了患者药品费用的负担。

在阳光下实现药价下降31.4%

芜湖市的医生是否真能开出既便宜又管用的好药?记者为此专门来到了八家试点公立医院之一的芜湖市中医医院。

在门诊大厅,记者以患者身份挂了内科王呈芳副主任医师的号,请求诊治慢性咽炎。在听取了主诉的症状后,王医生给记者开了两种药,分别是0.25规格美丰(一种消炎药)两盒和清咽颗粒两盒,医院药房划价48.4元。随后,记者又来到芜湖市某自费药房,两种同样规格药品的总价为87.04元,试点医院药价比药房便宜了30多元,其中“美丰”医院价5.5元,自费药房价22元;“清咽颗粒”医院价18.7元,自费药房价21.52元。

“长期以来,药品的选择权都集中在医院。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是造成药价虚高的主要原因。我们要做的,就是让药品从招标直到患者手中整个环节都暴露在阳光下。”芜湖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芜湖市医药分开工作管理委员会主任王彬对记者说。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迄今为止,芜湖市的医药分家工作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次是在2007年底,伴随着芜湖市药管中心的成立而开始的药品采购。当时芜湖全市的药品虽然统一由药管中心采购,但采购的价格仍然是按照国家与安徽省药品的指导价格进行的。“即使是按老办法进行采购,2008年统计结果显示,已有1250万元直接让利于芜湖市的老百姓。”王彬说。而第二次是在2008年底,经过历时近8个月的筹备,芜湖开始了自主招标、采购全市药品的行动,正是这一行动,将芜湖全市的药价较之以往降低了31.4%。

以一个地级市为单位进行药品招标,这在全国范围内还很罕见。据了解,仅是制定芜湖全市基本药品拟招标目录,就需要七大步骤(见链接)、数月时间。

芜湖进行全市范围内的药品招标、采购和管理,对于药品供应商与各级医药代表来说,是很新鲜但更是十分“棘手”的。如果操作不好,可能造成芜湖市和全国药品机构的对立:一方要压低药价,而另一方可能联手对抗招标。而来芜湖参与药品招标的医药企业却普遍认为,芜湖的蛋糕虽然不算大,但很诱人:“不花一分钱,不送一支烟,芜湖的药品招标让我们觉得干净,公平!”

苏元元认为,芜湖药品招标能吸引药品企业积极参与,除了过程公开透明外,还有两大优势:一是芜湖药品市场进入成本很低。医药机构不需要再走国家、省、市、医院一级一级“公关”的老路。一次中标,就等于拿到了全市公立医院的通行证;二是芜湖试点医院的药费由药管中心统一支配,统一回款。由于药费回款是医药企业的生命线,芜湖市2个月完成药费回款的速度,让许多企业宁可降价也要挤进来做。

该付出的,政府全力担当

芜湖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管理8家试点公立医院的药品,在给市民带来实实在在实惠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医院的利益。以往,医院自主在国家和省公布的药品名录中选择采购药品,允许有15%的顺价加成。也就是说医院有权在药品公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不超过药品总价值15%的提价,作为医院的正常收入。这15%可以说既是医院各项支出的保障,也是医疗腐败滋生的温床。以前,不同厂家的同种药品,医院可以加价15%,也可以是10%、6%,这直接导致了医药代表必须一家医院一家医院进行“公关”。

芜湖的“医药分家”,使原应该属于医院的药品加价收入没有了,医院的管理者能真心拥护这场改革吗?

芜湖市委副书记、芜湖市医疗机构“医药分开、药品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猛表示,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是解决以药养医问题的重中之重,而其中的核心,是政府必须起主导作用,政府的责任必须到位。

据李猛介绍,为了减少医院对药品的依赖,芜湖市政府从四个方面增加了对医院的投入。

一是在将2000余名离退休人员全部剥离进社保的基础上,原来每年政府拨付公立医院的近4000万元事业经费一分不减。

二是医保病人用药报销由原来的费用后付制改为预付制,按上年标准每月预付医院80%。

三是针对医院拖欠医药公司大量药款的实际,市政府拿出2500万元无息借款,帮助医院还清欠账。

最后一项,就是剥离医院药房后,由药管中心根据市财政全额拨款,负担药剂人员的工资福利。

“对于医院必要的基础性建设等投入,主要由政府财政转移支付来解决。通过补偿机制保障医院正常收入来源和医护人员的合理性收入。我们的最终目的,就是不让院长总考虑收入问题,要他们拿出全部精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李猛说。

医生靠提高诊疗质量来增加收入

如果说芜湖市的医药分家工作是靠政府担当责任,从而成功解决医院的后顾之忧的话,那么当下,芜湖的管理者们也不得不面临又一个重要问题:如何平衡芜湖市广大医护人员的收入。

通常意义上,“以药补医”这一概念指的是用药品收入来弥补医院在收入上的不足。但事实上,谁都不能忽视的是“以药补医”的另一层含义,也是长期以来存在于医疗卫生行业的“潜规则”:药,确实也在养着医生。

苏元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举过一个例子:“一次,我们接到一张申请一种肿瘤治疗用药单,每支1.8万元。虽然不能肯定背后有回扣,但是从中看出医生的‘诱导’因素肯定少不了。我们同意在临床使用,但必须由病人自行到指定的地方购买。结果这个医生自行撤销了申请。”

而现在,芜湖正在试图彻底斩断医生与药品的利益关系,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医护人员工资条上的数字未必减少,但是真正的收入,确实不如以前了。芜湖的医生们,心理能平衡吗?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毛勇对记者说,从医院层面上,管理者正在大力改革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总的指导思想是:鼓励医护人员通过提高诊疗质量,合法增加收入。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的收入提高了。医院正在用新的,基于工作量、病人满意度、技术含量为核心的评价标准考核医生。多年不受重视的‘处方点评’由于被计入到绩效考核范围而被越来越多的医生认真对待。诊疗质量上去了,才能提高收入。”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邹滨如是说。

“药价下来了,门诊量客观地上升了。医生们只要勤奋肯干,积极钻研,收入还是会上升的。”芜湖市政协委员、市中医医院针灸推拿科主任梅利明表示,在芜湖市的医药卫生界,大家也在出谋划策。

在采访中,芜湖市不少普通的医护人员也向记者道出了自己的心里话:真正让医生不与药品发生利益关系,必须在制度层面解决一个问题:合理提高医生的智慧收入,建立医护人员靠智力与丰富的技术来提高收入的取向。芜湖,正朝这个方向努力。

芜湖市实行“医药分家”后,医生将靠提高诊疗质量来增加收入。图为芜湖市某公立试点医院医生正在为患者诊疗。

本报通讯员郑远摄

将药房的管理权从医院剥离,是芜湖“医改”的主要举措之一。图为芜湖市中医院药房中,由全市统一管理的药剂人员正在为患者服务。

本报通讯员郑远摄

链接:

芜湖市基本药品目录制定流程

第一步:由8家试点医院根据上一年度用药情况和本地区百姓用药习惯,经本院药师委员会讨论形成本医院基本目录。

第二步:8家医院药品目录被汇总到市药管中心,经合并同类项,形成市基本目录。

第三步:药管中心经过再次比对,将芜湖市药品目录上报卫生局。组织省内外权威专家对药品基本目录进行审核。

第四步:芜湖市医药分开工作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药品目录。

第五步:讨论结果反馈市卫生局,并向全社会公示。

第六步:市药管中心将全市药品拟招标名录转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第七步:由芜湖市政府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面向全国制药机构进行招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