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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工会深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

2009-04-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燕琦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3日电为了及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障职工权益和企业生存发展,充分发挥工会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全国总工会和各地工会积极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既督促企业带头履行社会责任,稳定工作岗位,努力做到不裁员、不减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又动员广大职

工积极参加“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竞赛活动。全国总工会提出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后,各地工会行动迅速,在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纷纷参与、落实。在深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中,各地和各个企业都创造出了许多好做法,涌现出了许多好典型。天津市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求稳定工作岗位,协商调整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对于暂时停产的企业,要求采取培训、轮休、待岗等方式,妥善解决劳动力富余问题,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宝钢、长虹等大型国有企业率先承诺不裁员、不减岗、不减薪,有效地稳定了职工岗位,保证了职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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