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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度假多陷阱

2009-04-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郑北鹰 我有话说

近年,分时度假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屡屡被媒体曝光,各地消费者协会也多次予以披露,但部分分时度假企业仍然通过各种手段诱使消费者上当,引发消费纠纷。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再次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警惕分时度假消费陷阱,签约付款时应谨慎。

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统计,仅今年一季度,共接到十余名

消费者对分时度假的投诉,受侵害总金额达14万余元。投诉比较集中的是北京天伦度假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洪源假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分时度假经营者。

所谓分时度假,就是将度假酒店或度假村一个房间的使用权以周为单位分时段卖给多个客人,使用期限可以是20年或30年,甚至更长。顾客购买了一周的使用权后,即可每年或隔年在此享受一周的度假。顾客还可以用自己购买的时段,去交换同属于一个交换服务网络中的任何一家酒店或度假村的另一个时段,从而达到前往不同地方旅游住宿的目的。

早在2006年初,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就发布过分时度假消费提示。目前,分时度假类投诉呈现七大新的特点:

一是分时度假经营者以著名酒店名义或以某免费旅游项目名义召开推广会,吸引消费者到现场接受其推销。二是以利益诱惑消费者。三是通过不公平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四是鼓吹投资获利,具有欺骗性。五是炒作分时度假概念,混淆视听。六是一对一的推销方式涉嫌强迫消费。七是要求消费者签订合同并高额付款。

针对以上分时度假陷阱,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注意:

理智对待分时度假。分时度假时间跨度很长,消费者一旦遇到特殊情况或者不愿再参加分时度假,不能退款。

严格进行资格审查。消费者在签约之前要注意查看组织者是否具备旅游经营资格,无经营资格者根本无法为参加者办理去国外旅游的必要手续。

签证承诺不可信。根据现实情况,分时度假的参加者并不一定能顺利获得想去度假国家的签证,所以不要过分相信“保证代办签证”的承诺。

公司破产有风险。分时度假采取会员制的方式,长则40年,短则5年,一旦经营者倒闭破产,消费者将面临投资风险。

交纳费用需谨慎。要清楚交纳哪些费用、交纳多少费用,并要求将费用在协议中列明。

审清合同再签约。签订约定前要冷静,不要当场签字,也不要先交钱,最好能要一份空白的合同,请法律专家帮忙解读一下。如果当场签字,则应在合同上加上一条“给予一定期限的冷静期”,消费者一旦反悔,公司应全款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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