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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招生选择权还给教授

2009-05-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蹊 我有话说

只有高中文凭的38岁下岗工人蔡伟被列入复旦大学2009博士拟录取名单,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

人们赞叹蔡伟对古文献研究的热情和天赋,也感慨于导师裘锡圭先生的伯乐慧眼。有人说,在这个堪称佳话的录取故事里,蕴藏着导师与三轮车夫之间一段长期交往,相互了解与学识上的惺惺相惜。导师和学生学识上的惺惺相

惜,相对于当下称导师为“老板”的现象以及一些关于师生矛盾的新闻,令人深思。

研究生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高级创新人才,导师、研究生和大学构成研究生教育的三个要素。导师是创新方向的指引者,也是创新能力的塑造者,还是创新文明的培育者,从事创新研究,发展创新文化。研究生是创新的传承人,他们使创新活动不断传承,并可能产生创新人才的新的源泉。创新的环境,就是大学。所以,研究生招生录取,导师应该起到至少比重很大的决定作用,因为导师要以自己的学识、经验、阅历和洞察力,影响和塑造研究生的创新能力,这就要求他们对研究生有充分了解,判断他们是不是合适本专业的研究。

而目前的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导师基本上只能在报考并上线的学生范围内挑选,决定一个人能否上研究生更多的还是看考试成绩而不是看综合素质和从事研究工作的潜质,而许多学生考研并不因为喜欢科研,这种情况让不少导师非常“郁闷”,甚至有人宁可不招生。那么师生之间“惺惺相惜”也变得可遇而不可求。

蔡伟的案例有一个前提,2000年起,复旦推出两院院士、杰出教授和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老师,可以自主招收符合条件的博士生的制度,从2007年起,复旦大学医学院试行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今年已覆盖到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化学系、药学院等10个院系(所),超过50%的博士新生将通过“申请-考核”制度走进复旦。把招生选择权还给教授,相信会有更多蔡伟这样适合搞科研的人找到“用武之地”。

其实,把研究生招生的选择权还给导师,也有可能成为加强大学学术管理、实现大学学术自治的一个契机。教授出于对自身学术声望的负责,也会招生和人才培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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