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7日电今天下午,新闻出版总署宣布,对违法违规出版、复制低俗音像制品的广东汕头海洋音像出版社、江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和北京文录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吊销行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而在4月30日,广东省文化厅已对非法经营低俗音像制品的广东金图影音有限公司作出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据悉,北京文录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大量复制生产低俗音像制品。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该公司就复制生产有关性教育、艳舞题材的低俗类音像制品数百种1700多个批次,总数达443.35万张。
汕头海洋音像出版社则在2004年至2007年间,以“买卖版号”的形式,与广东金海湾文化传播公司、广东中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单位“合作出版”低俗音像制品9种(系列),非法所得13650元。
江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在2005年至2007年间,同样以“买卖版号”的形式,与广东金图影音有限公司、广州洲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东福光影音有限公司、广东金海湾文化传播公司等单位“合作出版”低俗音像制品52种,非法所得
98500 元。
今年4月8日,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在广东金图影音有限公司库房内,现场查获含有低俗内容的光盘共计4.8万余张。经查,该公司从2006年12月开始与江西文化音像出版社以“买卖版号”形式合作出版低俗音像制品共计24种。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强调,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坚决遏制当前音像制品的低俗之风,既要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又要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除恶务尽、斩草除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