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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商业化冠名不妨一试

2009-05-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户华为 我有话说

近日,南昌市公交站因实行“有偿冠名”引发争议。不少市民表示不满,质疑公交公司从中牟取暴利。日前,当地政府迅速出台整改方案,恢复标准化地名,并规定今后公交站台不得以商业广告冠名。

其实,该市并非第一个“

吃螃蟹者”。近年不断有城市试行公交站台有偿冠名,如辽宁铁岭市曾将338个公交站名公开拍卖;湖南长沙曾有45个公交站的老街老巷名称,被一些民营医院、商业卖场、培训机构的名称取代;特别是厦门曾因为“塘边颈腰痛医院(光亮医院)站”这个长达12字的站名而饱受诟病。

面对质疑和争议,厦门、南昌等地相关部门都选择了“去商业化”,全面取消企业冠名。然而,笔者以为这一做法值得商榷。从以上案例来看,人们所不满和反对的,主要是监管缺失,频繁更名,造成无序和失范,不仅给乘车带来不便,也使一些具有地标性质和历史文化意义的站名被弃用;部分公交企业“饥不择食”,不经筛选,使得诸如“生殖健康医院”、整形医院等变身站名,大煞风景,影响了城市文化和形象。而公交站“收取有偿使用费”既未向市民征求意见,也未进行公开、公正竞拍,收益去向亦不明晰,对公众利益造成了损害。

城市公交作为一项公共服务设施,具有社会性、福利性和公益性。公交站点名称设置,有的采用街道名称或地名方位,有的用关系民生的单位、企业名称,比如医院、学校、政府机关等,有的采用城市地标性建筑或历史形成的特定名称。其中,方便市民出行当为首要原则,同时一些站名也带有一定的彰显城市特色、保留城市历史信息等文化功能。在城市快速发展、面貌日新月异的今天,一些公交站名因布局调整和环境变化失去原有意义,加上一些新增或变更线路不断产生新的站点,因此公交站点名称的变化和增减时有发生。而某些大型商场、文化科技公司不仅口碑良好,市民耳熟能详,能够作为地标式的建筑,甚至是城市的“名片”,以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使用这些企业名称冠名公交站点,本身并无不妥。

同时,我们还需注意到,目前很多地方公共交通企业仍在亏损运营,据调查,全国城市公交企业中,没有得到政府财政补贴或者补贴不足者仍占相当比例。因此,如果既不妨碍市民出行便利,又能有效筹集资金改善车辆、站场设施管理和服务水平,不仅是公交企业的福音,也是市民的愿望。拿出部分公交站点进行有偿冠名,“取之于商,用之于民”,是保障其公益属性的持续与改善的良策之一。当然,有偿冠名必须有序进行,政府要加强行政监管,增加透明度,命名要征集市民意见,经政府地名管理部门审核,做到科学、标准、规范,并与城市的历史文化氛围保持一致。

当前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不仅是公交站名,包括一些新区、新建的地名、路名、桥名等也同样面临这一问题,如何在确保公益性的前提下,使其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都是值得探索的问题。显然,加强监管、有序试行,比一禁了之更值得提倡,也更考验相关部门的智慧、能力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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