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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失范酿成冒名顶替事件

2009-05-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夏斐 肖路 我有话说

湖南发生的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罗彩霞事件”还未落音,湖北孝昌县又出现了一起离奇事件:未经高考的高二学生,顶替他人上了大学。顶替学生郑某,2006年从长江大学毕业后,至今仍在外地打工;而被顶替的王俊亮,则从湖北民族学院毕业,去湖南一家企业工作一年后,考取广州某大学研究生,现在读。

事发之后,涉嫌顶替上大学事件操作的三方倒是很坦然:王俊亮的班主任邓老师一口承认有此事,并亲手将王的录取通知书交给了郑某的父亲,表示自己的行为有辱师德;顶替者的父亲郑先生说,从孝昌一中取走王俊亮的通知书后,拿在手中心里并没有一丝喜悦,现在愿意诚恳地向王俊亮赔礼道歉;长江大学的聂书记也表示将进一步查实,给公众一个说法。

高考招生录取制度曾一直被视为执行最得力、最认真的制度。高校录取需经过学校、教育局、公安局及各级招考部门、录取学校等多道程序层层把关。一般情况下,新生会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转户手续,上面应该有本人的照片,只要将这个照片与省教育厅网上的照片一核对,就能发现问题。

然而,郑某堂而皇之地完成了4年大学生活并顺利毕业,那么一次次的身份认证是如何通过的呢?我们不得而知。“王俊亮事件”的出现使人看到“瞒天过海”竟如此容易。从填报志愿、分数发布到招录完成,时间可以说是相当短暂的。一个瞒天过海事件得以成功,其间需要成套的文件移造,诸多环节的认可,这些能够在极为短暂的时间内完成,造假者的效率令人惊叹,但鉴定识别之粗疏、规则变通之容易也令人感叹。

关乎公平正义、关乎社会阶层公平流动的高招制度应该是严肃和纯净的。在现代信息社会里,随着公民身份制度的健全以及科技、通讯手段的进步,高招制度更应是世人心目中按部就班、严格管理、强大监督、阳光操作、滴水不漏的典范。然而就是这方净土,竟然也被某些不受制衡的权力侵蚀和涂污了。只要存在这样的权力暗箱操作,一个个罗彩霞、王俊亮就会被冒名顶替并被蒙在鼓里。

连续的冒名顶替事件让我们反思高招制度。是否可以考虑建一个全国联网的招生核查系统,让每个有疑问的考生都可方便地用个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免费查询,以减少录取者同名同姓且身份证号码都相同的怪事。高校是否也该进行必要的入校比对核查工作,共同提高冒名顶替的难度和风险系数,以遏制这种不法现象。当然,这一切的前提,还是所有权力都得到有效监督制约。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如果一个公民最基本的受教育的权利都被权力侵蚀,那么公平和正义更无从谈起。因此,必须对此类事件依法严格查处,坚决捍卫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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