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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法律之刀剔除文化印象

2009-05-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钱建强 我有话说

在近日举行的“2010上海世博与上海人新形象传播研讨会”上,上海社科院心理学教授张结海发布了“上海人形象实证研究”的结果――《上海人“变”了》。据称,研究结果表明,诸如“小气”、“精明”、“排外”之类贴在上海人身上的标签其实是误读。张教授认为,这种误读是一种偏见和歧视,且类似情况普遍存在,因而国家应该

立法反歧视。

张教授的研究,主题很有意思,内容也十分生动。研究还表明,上海男人的某些特质――如对妻子无微不至的照顾,是最符合世界潮流的。经由此项实证研究,张教授得出结论,“研究结果从总体上推翻了围绕在上海人身上的种种负面传说”。作为一项社会学观察,张教授的研究无疑为我们了解上海人的个性特点以及海派文化的内在韵味,提供了一个有趣的视角。不过,张教授以自己的研究结果去反驳坊间传说,并呼吁引入法律来矫正传说,恐怕有点小题大做,甚至有些“不懂风情”了。

中国幅员辽阔,地域文化丰富多彩。关于各地人文特色之论,多半乃是街头巷尾、茶余饭后,人们聊以消遣的谈资,其中充满了调侃的味道。常人喜闻乐见,名人亦饶有兴致。比如,鲁迅先生就有《北人与南人》一文,里面说:“据我所见,北人的优点是厚重,南人的优点是机灵。但厚重之弊也愚,机灵之弊也狡,所以某先生曾经指出缺点道:北方人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南方人是‘群居终日,言不及义’。”类似议论,都是一个地方留给人们的文化印象,其特点是“宏大叙事”,点中了某些要害,但不免以偏概全。受众听之,或赞成或反对,最终大都付之一笑。因为人们知道,这些流布甚广的议论,纵有偏颇的论调,也只是大家津津乐道而又泛泛而谈的“文化玩笑”,不能太当真。大都市中的上海人,以其鲜明的地域特色,自然也在这“谈资”之中。张教授把这些戏谑味很浓的“文化玩笑”当成人格歧视,并以实证研究反驳,这份认真值得敬重,但不免过于呆板和较真了。

反驳也就罢了,但令人不解的是,张教授还希望用法律的锋刃来剔除“文化玩笑”。这里的问题可就大了。难道,说说上海人“小气”或者山东人“傻气”之类的玩笑话,就会因为歧视而受到法律的制裁?显然,这有点荒唐。张教授把大众的文化议论和公民的权利保护混在一起说乱了――前者是针对不特定人群的文化泛论,后者是特定个体反抗特定侵害的法律保护,不能仅仅因为反感于前者而启动后者的法律程序,否则人们就要动辄得咎了。当然,若文化泛论变为具体的歧视政策或制度,比如几年前有的地方针对河南人贴出歧视性标语和用工措施,就应受到法律的干涉。

关于上海人的种种传言,也许不尽客观,但那至多只是一种文化印象;上海人也并不因此就在上学、就业等方面遭到歧视。所以,要用法律去整治概括地域特色的文化传言,那是文不对题,徒劳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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