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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支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

2009-05-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姚晓丹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21日电记者姚晓丹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教师网联计划,推动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教育部支持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并决定在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

、陕西以及甘肃十五个省(区、市)先期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

据悉,该专业针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课程体系,依托“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助学,建立面向农村教师的学习与考试服务支持体系,实行“注册学习制”,采取有组织的分散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与助学活动。

参加本专业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的学员,可按1学分折合16学时的比例记入当期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学时;参加省级师资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非学历培训成绩合格的学员,可按16学时折合1学分的比例折算为本专业学分,免修不超过12学分的选修课程。

据了解,“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中的教育技术培训课程也将纳入本专业公共基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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