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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低俗音像制品第二批行政处罚单位公布

2009-05-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邢宇皓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23日电(记者邢宇皓)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今天公布了全国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第二批行政处罚单位名单。新闻出版总署决定吊销贵州音像教材出版社的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广东省文化厅决定吊销广东金海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同时,

新闻出版总署决定对河北大厂县彩虹光盘有限公司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中国人口音像出版社、广东肇庆国声镭射技术制作有限公司、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诫勉谈话。

经查,贵州音像教材出版社以“合作出版”的名义违规出版所谓“人体艺术”系列低俗音像制品,并被不法分子多次复制出版,造成严重后果。新闻出版总署认为,虽然贵州音像教材出版社在“合作出版”过程中,声称事前对内容进行了审查,但在收取版费、开出委托书之后便放弃了对复制、发行和最后实际出版节目的审核职责,属于买卖版号的行为,且情节严重,因此依法吊销该社的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广东金海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挂版费”形式分别于2005年、2007年、2008年向汕头海洋音像出版社购买版号,非法复制、发行低俗音像制品6万余张;于2005年从吉林长白山音像出版社购买版号,非法复制、发行低俗音像制品约3万张;于2007年从江西文化音像出版社购买版号,非法复制、发行低俗音像制品约2万张。目前,广东省文化厅已决定吊销其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只读类民营光盘复制生产企业――河北大厂县彩虹光盘有限公司,由于存在无规范委托书复制、擅自转委托、复制委托书过期、保存样盘不全等问题,新闻出版总署已对其做出行政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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