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新农村建设需要法治支撑

2009-05-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逸吟采写 我有话说

主持人语在我国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农村法治建设无疑是一个重点;而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所导致的农村法治落后的现实,又使得推进农村法治建设面临诸多困难。现阶段,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农民法律需求的日益增多,

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本期观点新闻刊发一组专家观点,以期对推动农村法治建设有所助益。

本报北京5月24日电“这些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城市法治,而有关农村地区的法治建设尚不到位。”长期研究农村法治问题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指出,目前相对完备的是农业经济领域的立法,但是农村法治是一个广义概念,包括农民权益的维护、农村社会转型等等,要宽广得多,而这些方面尚需改进。

薛刚凌认为,目前农村经济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比较弱,农村发展如果单靠农村、农民自身的积累,可能快不起来,和城市对接非常难。在这种情况下,就十分需要借助法治的力量。比如,目前农村缺乏人才,如何才能把优秀人才吸引过去?再比如,农村的医疗、教育问题的解决,等等,这些都需要靠法治。但目前的现实是,涉及“三农”的立法比较分散,缺乏整体规划,国家推出的众多好政策,很多也没有相应立法将其固定下来。薛刚凌据此提出,要通过搭建一系列的制度平台,完善农村法治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把人、财、物积极投入农村,使农村实现快速发展。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