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征收环境税已列入议事日程

2009-06-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莹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5日电(记者张莹)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征收污染企业的环境税,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方向,现已经列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环保部的重要议事日程。目前,几个部门正在协作开展这方面研究,条件成熟时将推出对污染企业征收环境税的制度。

张力军是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的上述信息。此外,对于相比污染企业所得利润,对企业罚款额度是否过低的问题,张力军回应说,由于过去法律规定了污染企业违法排污罚款的最高限额,所以确实存在对污染企业罚款和其所得利润不成比例的问题。去年,全国人大在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时候,注意到这个问题。在法律修改过程中,将对企业的罚款由单纯的限制最高限额改为按应缴排污费的倍数进行处罚,这样可以基本解决这个问题。

据张力军介绍,去年环保部门对减排完成不好的电厂进行了经济处罚。处罚标准是:享受优惠电价的要全额追缴所享受部分,并加收5倍的罚款,还要全额追缴应上缴的排污费,对企业最高的一次性罚款(包括追缴排污费)达到5000多万元。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