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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机构应拓展服务领域

2009-06-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田雅婷 我有话说

专利代理是指由他人代为把当事人的创造发明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或代为办理当事人其他专利事务,专利代理工作在整个专利工作体系中是不可缺少的一环。

本报讯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5年)》,这是我国首次

发布专利代理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尹新天指出,为了确保实现《规划》提出的目标,专利代理机构应拓展服务领域。

尹新天介绍说,专利代理中介服务贯穿于专利工作的各个环节,对保障我国专利制度正常运作、增强我国创新能力、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我国建立专利制度已有20多年,但是专利代理行业还处于发展阶段。目前多数专利代理机构的主要业务还集中在专利申请撰写和专利权取得环节,业务范围较狭窄。从国外及我国实际需要来看,专利代理机构除开展代理服务外,还应拓展服务领域。

在尹新天看来,这些服务领域包括:一、在创新成果的初级阶段,专利代理机构应积极参与,引导企业、科研机构等按照所设置的方向形成专利成果。二、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专利代理机构应在如何实施推广方面起到桥梁作用。三、专利权授予之前和授予之后往往会产生各种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专利代理机构应发挥其作用。四、专利代理机构可以为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等提供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五、与其他国家的专利代理行业进行交流时,专利代理机构可以为国家总体政策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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