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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009-06-0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发挥职工创造活力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国有企业职工

队伍,接受党的教育最多、政治觉悟最高、组织纪律性最强,是我国工人阶级的核心力量,是我们党保持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重要根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创造活力,对于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劳动者队伍,关系到职工全面发展,是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的关键所在,也是发挥职工创造活力的重要基础。多年来,我们始终把加强职工队伍建设,造就一支爱岗敬业、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队伍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中央企业普遍开展了以“报效祖国、振兴企业”为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向国家负责、向社会负责、向企业负责”的职业道德教育,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广大职工。深入开展“‘十一五’建功立业杯”、“创先争优”、技术革新、科技攻关、节能减排等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引导广大职工始终站在国家改革发展的前列。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广泛开展了“降本增效”劳动竞赛活动,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与企业共克时艰,迎难而上,化“危”为“机”,推动中央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培育高技能人才,是培养一流职工队伍的重要抓手,也是职工自我价值实现的重要途径。我们组织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五年来,举办了26个工种的决赛,120万名员工参加了各个层面的技术竞赛,有56702人晋升职业资格,220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人才比例由2003年的3.07%提升到2008年的5.41%,高出全国水平1.4%。

坚持实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重要体现,也是发挥广大职工创造活力的重要平台。我们高度重视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职工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我们始终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以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为主体的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体系,在发展企业的同时,使广大职工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目前,中央企业劳动关系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应签劳动合同职工的合同签订率接近100%,“五大类基本保险”基本实现了全员覆盖,并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在企业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职工收入稳步提高,2003年到2007年,中央企业职工人均年收入年均增长15.8%。在推进中央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和整体上市的过程中,我们提出:企业的组织形式发生了变化,但国有控股企业的性质不变;企业的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但广大职工的主体地位不变;企业的治理结构发生了变化,但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原则不变;企业的经营机制发生了变化,但是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目标不变。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们明确要求中央企业要做到“歇岗不失业,减薪不裁员”,最大限度地减轻金融危机对广大职工生产生活产生的负面影响,有力地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继续探索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中共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李景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总道路和具体道路之分。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由诸多具体道路构成的我国发展的总道路”,“这些具体道路,都需要我们在新的实践中继续探索和发展,从而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我国发展的总道路”。胡锦涛总书记的这段话,为我们科学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道路、探索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道路,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道路规定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大方向和基本路径,具有决定全局的指导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道路是具体目标、具体方向和具体路径。一方面,我们一定要科学认识,全面把握和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道路,在坚持总道路问题上要“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决不能离开总道路去探索、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道路。另一方面,我们要通过积极探索和创新来丰富具体道路的内涵和形式,从而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我国发展的总道路,自觉地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做出自己的新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道路中的具体道路。它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之路,需要在新的实践中不断地深化和拓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经过长期探索,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开创的我国工会发展的唯一正确的道路。民主革命时期,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工会开辟了中国特色工会的革命发展道路,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进入社会主义时期以后,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工会又开始对自身建设和发展道路进行探索,尽管走过弯路,但也取得了重要成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党的领导下,在新的实践和认识的基础上,我国工会又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强有力地推动了新时期工会事业的新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是马克思主义工会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工会理论与中国工会运动相结合,领导我国工人阶级坚定不移地走出一条适应时代要求、符合中国国情、体现工会性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回答了新时期建设什么样的工会、怎样建设工会的基本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几届党中央领导集体都非常重视新时期的工会建设和发展,有一系列重要指示。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在实践中不断解放思想、开拓探索,在工会建设方面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成果。2005年7月全总十四届六次主席团会议通过的《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指导思想、政治保证、根本任务、职能作用、组织体制、对外交往、内在动力等作出全面概括,初步回答了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工会和怎样建设工会等一系列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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