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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创立党政机关“公物仓”

2009-06-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耿建扩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耿建扩)日前,石家庄市出台的《石家庄市党政机关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今后凡是党政机关举办大型活动(会议)及组建临时机构的物资设备,均可在“公物仓”中调剂借用或租赁。这是该市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强化管理的手段之一。

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公物仓”是对党政机关举

办大型活动(会议)及组建临时机构的物资设备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专门机构,设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局,具体负责公物仓资产的保管、租赁、出借、调剂及处置等工作。“公物仓”仓储资产范围包括:党政机关举办大型活动(会议)结束或临时机构撤销后收回的资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更新车辆交回可继续使用的旧车;市直执法部门的罚没物资;因单位撤并等原因收回以及其他应收回的资产。

“公物仓”资产实行专库存放、专人保管、专户管理。党政机关组建临时机构、举办大型会议(活动)所需的除一次性消耗品外的资产,由牵头部门提出申请后从“公物仓”借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因临时或突击性工作需要而单位又不能调剂解决的资产,也可从“公物仓”借用或租赁。对更新换代较快的自动化办公设备,“公物仓”将及时进行调剂使用,避免造成损失和浪费。

这位负责人说,如果某单位为举办一个会议,需要电脑、音响、桌椅等物品,为一次会议而专门购置的话,将会造成极大浪费,而“公物仓”则解决了这一问题。只要提出申请,通过简单的手续就能从“公物仓”中借到相应物品,用完后再归还“公物仓”,不仅满足了活动的需要,而且资产能够循环利用,充分发挥了资产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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