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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事业单位活起来

2009-06-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英团 我有话说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透露事业单位将有4项配套改革:第一,事业单位要全面实行聘用制,打破铁饭碗;第二,实行绩效工资制;第三,财政投入体制改革,既保证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又使人员福利得到保障;第四,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一直以来,不少事业单位照搬行政机关的行政级别,让专业技术人才变成了“官员”,不仅数

量庞大,而且“旱涝保收”。要让事业单位活起来,改革势在必行。这是继国企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之后又一项重要任务。

根据人社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200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08年底,我国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度的已占事业单位总数的74%。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一些事业单位虽然签订了聘用合同,但并未真正建立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聘用合同很大程度上停留在纸面上,人员聘用制度并未落到实处。

究其原因,首先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管理模式影响下,人们养成了事业单位是“铁饭碗”的观念,有着“单位人”、“国家干部”等身份上的优越感。其次,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依据单位编制和人数进行拨付,与单位职能履行情况、效率和效益关系不大,造成事业单位普遍缺乏推行和深化聘用制工作的动力。最后是聘用制配套改革不同步,其他如机构、经费、分配、社会保险等制度改革没有共同推进。

从逻辑上来看,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是岗位管理的基础,岗位管理是岗位绩效工资实施的前提。但是,我国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推行多年,不但没有彻底落实,而且岗位管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仍是个新的概念。因此,笔者以为聘用制度改革的“单兵突进”,在改革初始阶段是可行的,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聘用制,必须要与其他制度的改革有机结合,方能持续健康发展。

推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进行工资制度、财政投入体制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必须要让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认识到推行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是一个激励机制。因此,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后,应突出工作岗位和工作绩效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待遇随岗定,真正建立起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而且,还要避免事业单位内部不同类型工作人员之间、不同水平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不平衡,解决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问题,通过待遇上的配套政策,改变过去吃“大锅饭”的局面,在收入分配上建立激励机制。

此外,在部分条件允许的行业和单位,还可尝试政府不直接拔付经费,而通过向其提供的公共产品支付费用的方式,来增强事业单位改革的动力。同时,坚持政事职责分开的原则,将事业单位领导个人的发展与单位事业的发展紧密联系,建立新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事业单位改革已经拉开大幕,我们期待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的实施能让事业单位活力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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