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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感染病例学校须停课

2009-06-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玉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2日电教育部、卫生部组织专家制定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今天印发各地教育、卫生工作部门,各部属高校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帮助各地各高校提高对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应对能力。

该方案要求,如果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须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

和会议等活动,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由一个学校到多所学校等。

如果14天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该班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两个及以上班级需要停课时,该班级所在年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年级需要停课时,该学校可以全体停课。停课时间不少于7天。可根据放假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随时调整放假期限。高校停课后,要加强停课学生的在校管理。因甲流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

如果出现感染病例,托幼机构须全园停课7天(或7天以上)。中小学校和高校等教育机构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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