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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百计保民生

2009-06-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河北省社科联课题组 我有话说

越是困难,越要高度关注民生。千方百计保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信心和决心,这是战胜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民生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长,人民群众普遍得到了实惠。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少,人均

生活水平在世界上仍属于中下水平。目前,城乡二元结构还没有根本改变,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缓慢,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还很不平衡,人们的诉求更多地集中在扩大就业、教育公平、社会保障、分配公正、医疗服务等公共产品方面。因而,目前民生问题的实质是人民群众对公共产品需求的提高和公共产品供给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也就是说,就全国范围来看,我们面临的民生问题主要是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群众利益无小事。表面上看,衣食住行、养老就医、子女教育是一家一户的事,但从全局看,民生关系人心向背。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要求,也是党和政府的职责。公共产品(包括公共服务)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它可以被社会公众所共同享用。这就决定了它不能通过市场进行分配,而只能由政府来提供。因而,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基础上,着眼于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切实解决教育、医疗、住房、环境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第一,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民生的安全网,是社会运行的“稳定器”。目前,外需下滑、企业经营困难,给改善民生带来了新的挑战,增加了新的困难。同时,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发展,又必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让百姓有稳定的心理预期。现在,与城乡二元结构相适应,我们已有的社会保障主要覆盖在城市,农村缺乏应有的保障。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范围应该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低保等。因此,我们要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向整体构建、制度规范、城乡统筹的方向转变,逐步形成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相衔接的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随着数以亿计的农村人口涌向城市,面对城市的物价、医疗、教育等方面的高额费用,使他们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制度有了更高的依赖。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第二,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就业难”的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就业是改善人民生活的基本途径。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城镇居民就业出现新的问题,大量农民工返乡,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更加趋紧,这些问题更加凸显了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紧迫性。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就业任务重,解决好就业是我们必须长期面对的重大民生问题。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式,我们必须千方百计多渠道扩大就业。一方面,要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劳动者尽可能多地提供就业岗位。另一方面,要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自主创业,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支持经营管理和科技人员领头创业,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立创业,推动广大农民致富创业。此外,还要特别注重困难群众的就业,建立针对不同就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第三,保证教育公平。教育是民生之基。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是人们发展提高、缩小社会差别的重要手段。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发展教育要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公益性原则,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我国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目前存在的教育不公平现象主要有:城市教育水平高、农村教育水平低,东部相对发达、西部相对落后,重点学校比一般学校受重视、投入多,高等教育发展快、基础教育发展滞后,困难群众家庭义务教育率低,等等。义务教育不是非公共产品,也不是准公共产品,而是纯公共产品,费用应由国家承担。目前,要特别注重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教育收费,保障困难家庭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解决“上学难”和教育不公平问题,使人人上得起学,保证人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四,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民生之愿,是民生最基本的保障。处于动乱中的社会不可能解决民生问题。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改善民生就是一句空话。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加速期,社会结构调整和利益格局变化带来各种各样的利益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社会秩序的新要求,制定的政策措施要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同时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通过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正确处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的制度体系,为社会稳定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

(执笔:王新明张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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