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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毒品犯罪呈团伙化家族化集团化趋势

2009-06-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逸吟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5日电“今年1至5月,全国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4282件,同比增长12.07%;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19154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6379人,同比增长11.93%,重刑率为33.3%,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7.33个百分点。”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今

天在这里表示。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最高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当前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

张军指出,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是人民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一贯立场和做法。2008年,全国共审结毒品犯罪案43726件,同比增长31.4%;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50307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6053人,同比增长23.7%,重刑率为31.9%,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6.13个百分点。“这对于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遏制毒品犯罪的发展和蔓延,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张军说。

在发布会上,最高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高贵君还向媒体公布了5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件,分别是:汪锡林、芦岗、周真军等走私、贩卖、制造毒品案,王力等运输、制造毒品案,李二洒等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严朝敏等贩卖毒品案和李绍波、杨朝清贩卖毒品案。其中前4起案件的6名主犯均被判处死刑,经最高法院核准已经执行。

张军分析指出,从这些典型案件来看,当前毒品犯罪有4大特点。一是共同犯罪所占比例高,且呈团伙化、家族化、集团化趋势。二是制造毒品案件不断增加,在内地制造氯胺酮等新类型毒品成为毒品犯罪新动向。三是除海洛因、冰毒、“K粉”外,含有多种成份的新类型、混合型毒品不断出现,多元化特征愈发明显。四是犯罪手段翻新,高度隐秘,如将毒品混杂于其他物品中邮寄、托运或者体内藏毒。

张军表示,针对毒品犯罪的上述形势和特点,最高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毒品犯罪惩处力度,同时加强对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指导,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召开工作座谈会、加强案例指导等方式不断规范、统一司法标准。

他同时透露,最高法院已经会同公安部、最高检察院联合起草了《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即将印发。这对加大打击涉易制毒化学品犯罪的力度,进一步遏制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从源头上控制毒品犯罪高发多发,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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