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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自强模范表彰大会将举行

2009-06-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凌云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5日电记者张凌云今天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获悉,经国务院批准,第四次“全国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将于7月3日在京举行。大会将表彰150名全国自强模范、100名全国扶残助残先进个人、100个全国扶残助残先进集体、50名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和100个残疾人之家。全国

自强模范中,有工人、农民、学生以及来自教育、医务、法律、文化等系统的残疾人代表;年龄最小的19岁,年龄最大的72岁;大专以上学历者占总人数的58%。在全国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当中,有工人、农民、解放军、教育、医务、法律工作者、个体经营者,也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医疗机构和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据悉,第四次全国自强模范及扶残助残先进事迹报告团将于大会之后,赴山东、湖南、浙江等10个省市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巡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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