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农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4163万亩

2009-06-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林英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6日电记者林英从国土资源部获悉:近年来我国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共补充耕地4163万亩,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测算,整治后农地利用率提高5%―10%,农业生产成本下降了10%,产能提高了10%―15%。土地整治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活环境,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

收和农村发展。

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对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2003年,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每年下达补充耕地计划。根据相关规定,可用于土地整治的资金有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15%、耕地开垦费和复垦费。近几年,全国合计每年约有1000亿元用于土地整治。通过对低效利用和不合理利用的土地进行整理,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力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结构优化。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正式写入了2009年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

从2006年起,国土资源部先后在21个省(区、市)实施600多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并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08年9月底,实际完成158个项目,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下降100平方米左右。一些地方还带动耕地整理,建成了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通过对农村散乱、废弃、闲置的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进行整理复垦,集中建设居民点,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约可净增耕地13%左右,促进了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

据介绍,通过平整耕地、改造农居、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土地整治可形成有效消费需求,能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和释放农业生产力;能聚合财政资金、土地增值收益和社会资金投入农村,拉动生产,扩大就业。江苏省通过对农村土地的整治,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确保了全省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省各地建成了一批村镇布局规整、生产生活方便、生态环境改善、居住环境优美的新农村。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