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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验”的核心价值是什么

2009-06-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接受了一个又一个记者的采访,忙完了一个又一个的工作,晚上11点45分,东营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少南终于坐在记者的面前,解答我的采访话题:东营经验的核心价值是什么?

我们的对话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1点半。室内的灯光是淡黄色的,朦胧而又幽远,虽然有些倦意,但王少南的回答依旧清晰而明亮。

为人民司法,这是人民法院永远的起点

记者:这是我们第四次来东营中院采访了,每一次的采访都是一次感动,都是一次收获。作为记者,我们见证了由“东营现象”到“东营经验”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历程。你任职东营中院院长10年,是“东营现象”到“东营经验”的引领者,你觉得“东营经验”的核心价值究竟是什么?

王少南:还得用高度概括的话来表达,就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记者: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提出的人民法院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主题。

王少南:也是这些年来东营中院努力实践的主题。为人民司法,这是人民法院永远的起点――我们必须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渗透到审判的各个环节,时刻把群众冷暖挂在心头,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欣然接受的方式保障司法的公正。

记者:在东营,我们采访到了东营中院法官许多为人民司法的感人故事,而此前媒体也做过感人的报道,我还记得一篇“以正义为根本,以善良作底色”的通讯和其中的四个小标题:“一条路崎岖坎坷跑遍”、“一个希望三千元救出的生之念”、“一个笑容两年来难得的开心”、“一次执行记忆被大雪锁定”。

王少南:“一条路崎岖坎坷跑遍”讲述的是我院行政庭副庭长张晓丽法官接审的一件工伤行政确认案。此案的原告是吕兆昌,也是诉东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上诉人。吕兆昌是吕根生的父亲,吕根生和妻子陈丽丽都是胜利油田分公司纯梁采油厂的职工,2007年6月20日两人午饭后驾驶私家车回家,途中发生车祸身亡。

记者:劳动部门认为夫妻俩是因私遇难,不作工伤认定,吕兆昌便把劳动部门告到法院。一审输了,接着打二审。

王少南: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上下班途中的时间认定。法律是理性的,但法官的人文关怀不能缺失。张晓丽决定改判。因为,她的心中时刻为那个两岁的孤女和四个痛不欲生、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老人所牵挂。在情与法的“交道口”徘徊复徘徊,法官们最终给出了公平合理的裁判:劳动部门必须对吕根生之死作出工伤认定。

记者:看到这篇人民法院报记者的报道时,我被人民法官对人民的大爱和深厚的人文关怀深深地感动了,随即在光明日报法治周刊上转载了这篇通讯,我们还把通讯的大标题改成了“法律的救济力量应当紧随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这样好像更能表达人民法院为民司法的情怀。

王少南:是的。这些年,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应该说在全院干警心中扎根了。我们深知,司法的形象来源于司法的亲和力,来源于司法的人文关怀,只有使法院工作真正贴近群众、贴近民生,更好地维护群众权益,才能更好地赢得群众的信赖和尊重,才能真正称得上是人民的法院、人民的法官。

记者:我们在转载那篇通讯的同时,配发了一篇“向东营中院学习”的言论,言论中说:“为什么要学习东营中院?因为,他是旗帜,是楷模,是标兵,是典型。”“向东营中院学习什么?大局观念,公仆情怀,职业风范和责任意识。”

王少南:我很快看到了这期报纸,也看到了这篇言论,我还把这篇言论剪贴下来保存了。这是对中央政法委《关于开展向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活动的通知》精神的生动解读,也是对我们东营中院的一种激励,很感谢你们的报纸。

为大局服务,这是人民法官不懈的追求

记者:我记得第二次采访东营中院的时候,你曾向我们回忆十年前走马上任的那一幕尴尬场景:参加全市政法会,听到表扬了公安和检察工作,就是没提法院。

王少南:我随即走访五大班子征求意见,得到的回答是:法院就案办案,关门办案,没有发挥好为大局服务的职能作用。不久,我们院党组出台了法院16字建院方针,政治建院被提到首位:法院一方面要办好案件,一方面要培养大局意识,党委、政府的大局、中心工作就是法院工作的大局,法院应该了解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经济工作发展到哪儿,法院工作就服务到哪儿。

记者: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2000年,正赶上东营实行企业改制,很多企业资不抵债面临破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坚持依法运作,资产变现后优先补偿破产职工,再还银行债务,83家企业顺利破产,6694名职工得到安置。东营市委市政府给三个部门颁发了“特别贡献奖”,其中之一就是法院;也就在这一年,市委书记专门来法院看望了破产审判庭的同志,说:“你们很辛苦!”

王少南:一年之内发生的变化让法院很多同志体会到,政治建院不仅仅是口号,而是有着实实在在的内容。全院上下有了信心:我们的审判工作是能够有作为的。

记者:东营中院为大局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排忧解难的另外两个故事也广为传播:一个是,2003年6月至2004年8月,依法审理了12497名“家属工”诉胜利石油管理局劳动争议一案。其间,化解了8次“家属工”围堵法院事件,通过耐心细致的教育疏导工作,最终妥善处理了这起案件。同时向胜利石油管理局提出司法建议,对“家属工”给予经济补偿,使这一困扰国有企业的难题得到圆满解决。遵循这一思路,又妥善化解了21705名油田“协解工”状告胜利石油管理局侵权案。

另一个是,针对油田企业在采油过程中,将油泥砂等有害物质随意处置,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况,2006年至2007年,根据环保部门申请,依法强制执行排污费2.12亿元上缴国库,促使企业投入1.5亿元治理油泥砂,彻底解决了油田开发40多年来污染环境的问题。

王少南:10年了,为大局服务越来越成为东营中院法官的不懈追求,成为东营中院的自觉意识。我们也越来越认识到:衡量法院政绩的大小不是光看审了多少案子,更多地要看为保障、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多大作用。

记者:是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这一宏大的司法实践中,东营中院创造的经验是丰富多彩的,是鲜活生动的,是典型深刻的。这是全国政法机关共同的思想财富,这是全国法院宝贵的精神资源。我们代表读者向“东营经验”的创造者们学习,向你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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