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公共卫生专家建议:室内公共场所应全面禁烟

2009-06-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范又 我有话说

日前,在新探健康发展中心召开的“加速实现100%无烟环境”研讨会上,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曾光研究员、首都医科大学崔小波教授等多位公共卫生专家建议,在学校、网吧、餐馆、机场等一切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研讨会上,专家们认为《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简称《

规定》)正式实施一年,对全国有明显的示范作用,继北京之后,上海、杭州、广州、沈阳等城市相继启动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立法程序。

我国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按照公约规定时限,2011年各缔约方都应当实现一切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专家们指出,对照公约的要求,北京市禁烟规定执行状况尚有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许多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还是有令不行。曾光领导的一项对网吧的调查发现:网吧中网民平均吸烟率为21%;网吧内均未设吸烟室或吸烟区,均有人在吸烟,经营者未劝阻;没有针对禁烟的专门检查。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的明察暗访也表明:许多餐馆禁烟徒具形式;一些学校,尤其是中学不但有教师吞云吐雾,学生中也不乏躲在厕所或其他地方吸烟者;学校附近的烟摊、烟店对学生买烟来者不拒。

二、没有得力的执法队伍,缺少可操作的监督机制。

三、虽然许多餐馆划分了吸烟区和非吸烟区,机场航站楼设立了吸烟室,但是未能阻断二手烟的弥漫,公众仍旧不能避免二手烟的危害。

四、目前只有卫生部颁发了医疗机构全面禁烟的决定,其他部门尚未见相关决定出台。

鉴于北京市的作法对全国具有示范作用,专家们建议北京市进一步修订、完善《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在一切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组建得力的执法队伍,明确监管责任和具体监管措施,加大处罚力度;研究并建立室内公共场所空气质量标准,给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标准;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知晓度和对公共场所禁烟的认知度;党政机关带头执行《规定》。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