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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在沪率先启动

2009-07-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6日电记者温源今天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今天在上海率先启动。作为试点启动的首发结算业务,沪港人民币贸易结算的首笔资金将经由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从香港的人民币清算行和参加行分别汇入上海的两家结算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介绍,在当前国际

主流结算货币汇率波动幅度加大的情况下,允许我国企业以汇率相对稳定的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不仅有利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也有利于贸易双方锁定并明晰交易成本,降低因采用第三方货币结算而带来的二次汇兑成本,从而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促进我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发展。今年7月2日,人民银行会同其他五部委联合制定并公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此前上海和广东省4城市被确定率先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

苏宁指出,上海的经济外向型程度较高,拥有一大批在产业链中居重要地位的企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采购中心。上海集聚了门类齐全、功能完备的金融机构和要素市场,已成为国内重要的金融服务中心。这为上海率先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表示,启动仪式后,还将有一批中外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这是在遵循国际结算的一般规则和惯例基础上,人民币采取国际主流结算模式,服务中外实体经济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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