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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地甲流防控措施作出调整

2009-07-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胡其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9日电我国内地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作出正式调整,卫生部8日就此次调整专门发出了通知,要求对所有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不再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由卫生部门实施居家医学观察或随访。

此次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密切接触者的定义及追踪管理措施。密切接触者是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情况

下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群,包括诊断、治疗或护理、探视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员,与病例共同生活、工作的人员,或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的人员。航空器上的密切接触者定义为:以病例为中心左右各一位,前后排各三位。对所有密切接触者不再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由卫生部门实施居家医学观察或随访。对无固定居所的人员,可在住地或指定的医学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对入境人员中有发热(体温高于37.5℃)或急性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全部转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排查和治疗,卫生部门在接到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报告后,应在两小时内接运。

卫生部要求各地要加快落实流感监测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各地网络实验室和哨点医院的作用,及时掌握病毒变化和流行趋势。北京、上海、广东、广西、福建、四川等省(区、市)尤其要加强流感样病例的监测。

卫生部的通知指出,目前正处于学校放假和暑运高峰期,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教育、交通、铁道等部门,采取增加车厢通风、提倡从有疫情城市返乡学生自觉做好居家隔离等措施,防范疫情扩散。继续配合口岸检验检疫等部门,妥善处理好有关调整措施实施的后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庆游行训练人员封闭训练点的卫生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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