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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的本质

2009-07-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新 我有话说

科学发展要求正确处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与主体选择之间的关系。按照唯物史观的观点,社会发展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这个规律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社会发展和自然的发展同样具有不可选择的决定性的一面。同时,社会发展过程中主体的选择性也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人们可以认识和把握社会

发展的客观规律,并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做出符合社会发展必然趋势的选择,即对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方式做出选择。对社会规律认识的正确与否决定着主体的这种选择的结果。如果主体正确认识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并做出了对社会发展道路和发展方式的科学选择,就必然会对社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给人民带来利益;相反,这种选择如果违背了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就必然会对历史的发展起到阻碍作用,也会对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害。这就是说,实现科学发展,就是按照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对我国社会发展道路和发展方式作出科学的选择。

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它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就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实现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相互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及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第一,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社会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规律,是唯物史观所揭示的社会有机体的基本规律的具体体现,即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互适应,经济、政治、文化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基本规律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正是依据这一规律,提出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四位一体”理念,就是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基本规律的集中反映,即注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均衡全面发展。

第二,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相互促进。社会主义社会是逐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必须把实现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价值取向。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目标,是促进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要满足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创造人人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就深刻表明,科学发展观科学地揭示了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的辩证统一关系。只有社会全面进步,经济、政治和文化都得到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才有可能。同样,只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个人能力和素质全面提高,才能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推动经济、政治、文化向前发展。

第三,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协调平衡社会各阶层利益关系,妥善解决人民利益矛盾。只有如此,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进行。科学发展观正确反映和揭示了现代化建设的这一规律,指出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是社会和谐的根本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保持社会的稳定有序。只有保持稳定,才能达到社会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和谐和稳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前提和必然要求。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正处于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确保稳定,才能抓住和用好这个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确保稳定,才能化解矛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第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要求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人们要尊重自然规律,珍惜、节约资源,善待和保护环境,保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目的,是建立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的关系。科学发展观从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高度,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奋斗目标。这是继新世纪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以来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新飞跃,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基本规律。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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