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4日电(记者梁捷)已实施15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迎来第一次大修。去年10月,修改消法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日前,中国法学会举办“法治聚焦”中青年法学家恳谈会,专家学者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进行重大修改,进行了座谈讨论。
在修改方向上,专家
专家们指出,修改内容应包括:一、关于消费者的概念,这是个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目前有的法院已出台相关诉讼办法,其中就规定职业打假人也是消费者。二、仲裁制度和小额诉讼制度需要进一步研究。由于商事仲裁机构数量少,解决纠纷的成本高,老百姓提起仲裁不够便利,很难解决消费纠纷的问题。应考虑引入小额诉讼制度,建立专门的消费法庭,快速解决消费纠纷,节约司法成本。三、引入集团诉讼制度,允许消费者组织发起涉及消费者权益的集团诉讼。单个消费者起诉、举证力量薄弱,如果消协代表不特定主体就普遍的事件提起诉讼,有利于解决消费者起诉难、鉴定难、举证难的问题。四、应对产品瑕疵和产品缺陷的法律后果予以区别规定,这是此次《消法》修改中应该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