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7月25日电记者高建进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福建日前再次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且城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一致,小学每生每年350元,初中每生每年550元。此举旨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据了解,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此
福建教育厅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标准提高后,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按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的比例承担。全省各地财政原来已经安排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高于省定基本标准的,应继续保持原支出水平,不得降低。
据悉,福建给各中小学下达的生均公用经费将直接拨入县级财政特设专户,并要求各地按规定及时拨付到城乡学校,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提高标准后,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共需资金16.6亿元,其中省和省以上财政安排10.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