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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发生浙江首例外国人侵犯知识产权案

2009-07-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 金全、薛建国 记者 严红枫 我有话说

本报义乌7月25日电(通讯员金全、薛建国记者严红枫)在境内提供样品到义乌下订单订购假冒名牌断路器的埃及人TAMIR,最近被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批准逮捕。据悉这是浙江省查获的首例外国人侵犯知识产权案。

据义乌检方介绍,2008年9月,“易洛塔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老板TAMIR与翻译谢仁林携带标识“LS”、“multi9”注册商标(分别系业内知名企业韩国LS集团和世界500强企业法国施耐德集团注册商标)的小型断路器样品,在明知犯罪嫌疑人陈旭扬(已刑拘)经营的“万泰电器厂”无权生产“LS”、“multi9”注册商标的小型断路器情况下,为了追求价格便宜,仍然赶到乐清柳市向陈旭扬定做了102000只假冒“LS”和61200只假冒“multi9”注册商标的小型断路器,准备将这批产品销往国外。

今年3月13日,TAMIR将23万元该批货物的货款汇给陈旭扬,陈旭扬将该批假冒断路器运至义乌市某仓库,3月17日被义乌工商局执法人员查获。工商执法人员随即传唤了翻译谢仁林,其证实货物属外商TAMIR所有。义乌市工商局依托义乌市保护知识产权无缝对接机制,迅速将案情通报给义乌市检察院。义乌市公安局于4月9日立案侦查,并于4月17日将犯罪嫌疑人TAMIR抓获归案。7月17日,TAMIR被批准逮捕。

通过外商指定某种品牌和款式,由国内企业组织生产后再出口的“定牌加工”,是我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合作的一条重要途径。一些国外不法商人乘机将那些仿制世界著名品牌的订单源源不断地发往中国,商品加工后销往世界各地,形成一串跨国界制假、售假的链条。据义乌市检察院相关调研资料显示,义乌市2007-2008年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有40%由外籍人员参与,涉及出口产品的案件绝大多数由外籍人员直接下订单订购。“一些国内企业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有意或无意间,为了揽生意,在利益的驱动下经常会完全按照外商的订单加工,稀里糊涂的沦为‘跨国制假’的帮凶和替罪羊,而真正的‘国际制假’者却逃脱了法律的惩罚。”义乌市检察院检察长翁跃强深有感触。

这起案件,由于义乌市工商部门在查获假冒产品后,及时将案情通报给了公安部门和检察机关,各部门通力合作,及时固定证据,抓获涉案外籍人员,最终以充分的证据将涉案外商TAMIR顺利逮捕。目前,义乌在这一方面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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