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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不提第四产业”

2009-07-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杨谷 我有话说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今年1―4月,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销售产值同比下降7.1%,工业增长值下降3.7%,出口下降24.2%,总体仍处于低位运行的态势。与此同时,软件产业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3.5%,分外引人瞩目。如何看待软件产业的逆势增长?记者日前采访了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司长赵

小凡。

信息产业纳入第二、第三产业

赵小凡表示,与去年同期相比,软件产业增幅有所放缓,但是保持平稳增长。这说明,软件产业具有与电子信息产业制造业不同的性质。只有快速提高软件服务业这样的非物质生产在GDP中的比重,才能在本世纪头20年实现GDP翻两番的目标。

在过去的一篇文章中,赵小凡提出了信息产业是第四产业的思想。今天,在工业化、信息化融合的背景下,他认为,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和信息化的深入,信息产业已经可以纳入广义的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中。信息产业不单独作为一个产业等级出现,反而可以加深人们对它的认识和了解,更有利于信息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赵小凡认为,信息产业中,属于产品制造的部分,可以归入第二产业的范畴;信息产业中的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则应该归入第三产业的范畴。这样,就用不着第四产业的概念了。

信息服务业是人对人的劳动

赵小凡认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是信息时代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非物质生产,与物质生产相比具有很大的区别。

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都属于物质生产。第一产业农业,它对应的劳动对象是生物,需要的是体力和自然力,它的从业人员是农民。第二产业工业,它对应的劳动对象是非生物材料,需要的是能源驱动的动力,它的从业人员是工人。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一样,劳动对象都是物质。

以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为重要内容的第三产业,劳动对象是人。按照加工工具来划分:如果改变信息的格式和内容,则属于软件;如果改变信息的位置,不改变信息本身,则属于通信。赵小凡说,技术创新仍在改变着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形态,所以这种划分是动态的,仍有变化的可能。

广义的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可以细分为三类产业,分别是:搜集原始信息的产业、创造发明信息的产业、对信息提供服务的产业。

赵小凡认为,对信息提供服务的产业特别重要,它体现了劳动者对物质与非物质对象的经营,它的劳动对象是人,劳动者也是人,所以,它是人对人的劳动。

软件服务业仍将高速增长

赵小凡认为,物质的产业与信息产业有本质的区别,一是对能源、资源的消耗不同,二是复制、产生的难易程度不同。

物质的生产需要消耗能源和材料,这些都是有限的,绝大多数不可共享、不可再生。而信息的生产消耗的能源和材料很少,通过信息化还能减少材料和能源的消耗,潜力无限。

在投入资金方面,物质产业的需求是持续的,而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需求往往集中在起始阶段,后期的投入较少,复制的成本几乎为零。赵小凡表示,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大有可为。尽管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去年我国软件业的增长率仍达到了29.8%,今年的计划是20%。这样的增长率将远远高于传统产业的增长率。

赵小凡介绍说,根据新的三定方案,软件服务业司只管信息的加工、处理,信息运营的管理由其他政府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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