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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的尴尬

2009-07-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闻观察员 张玉玲 我有话说

“限价房竟以3000元到7000元的高价出租!”近日北京首个交工的限价房昌平区西三旗限价房瑞旗家园,吸引了众多关注:在7月1日的交用仪式上,刚有领到钥匙的业主跪谢市领导的感人消息;可不到半个月,又爆出令人惊诧的39户“高价出租限价房”的消息。

这些消息为什么牵动人心?因为这是政府支持的保障房项

目,政府投入了土地、财政等公共资源,是解决民生问题、为百姓办好事的一个重要内容。然而,本是承载公平和扶助弱势群体的惠民工程,却成为一些有房人牟利的“好事”。无论怎么解释,高价出租限价房都不合理,难以服众,也难平民愤。一方面谎称住房困难、收入不高,要极力申请限价房;可另一方面得到房后不珍惜、不自住,却用于出租,明显的自相矛盾。一边是排着长队,翘首以盼限阶房的众多市民;另一边却将配售到的限价房空置出租,明显有违社会公平和民意。除了谴责房主的不诚信,欺骗社会,是否也意味着审批环节或分房政策上存在漏洞,没把好事办好?

现实生活中常有“好事没办好”,留下遗憾或有违初衷的事。比如,轨道交通建设,快捷、准时,方便市民出行,是大快人心的好事,可美中不足的是有些出站口设置不合理,不能与公交实现无缝对接,乘客上下楼换乘十分不方便,好事便留有一些憾事。眼光再放开一些,看看今年拉动内需的4万亿元投资,是“保增长”的一记重拳,也是保就业、保民生的大好事,可是一些地方的高污染、高耗能的项目也搭车上马,好事留下了环保和产能过剩的隐患……

好事为什么没办好?原因颇多,“好事”是利益,就会引得许多人“垂涎”看好,有条件的要争取,没条件的也要费尽心机地打主意;“好事”是事关百姓生活的大事,涉及的群众多,情况复杂,千差万别,稍一疏忽就顾此失彼;“好事”是百姓的身边事,细致而琐碎,没有足够的细心和耐心工作,就会留有瑕疵……

随着我国的经济实力增强,有余力保障民生,在今年拉动内需的情况下也有必要投资一系列夯实基础、惠及苍生的好事。今年上半年在财政收入压力较大的形势下,财政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同比增长29.2%,中央财政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贴支出分别增长49.9%和140%以上。正是在这种大投入、大发展时,更需要把好事办得更好。否则稍出一点偏差,就可能成为少数人寻租和牟利的工具,公共资源转化为个人非法收入,这是令人痛心的,也不利于社会公平和团结,更会加剧社会矛盾的积累。

把好事办得更好,需要完善的制度设计。“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政策上稍有漏洞就会被人利用,从最早开着宝马住进保障房,到武汉经济适用房出现“六连号”,都是制度缺陷“惹的祸”。当然“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任何制度都不是生而完美,都需要有一个完善的过程。作为养老保险制度的首创者,德国经过120年的运行,才得以完善这项影响欧亚各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前不久中国出台的医改方案也是在问计于各方专业人士、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久经酝酿和修改才“千呼万唤始出来”,而且还将在具体实践中不断细化。在除旧布新的大发展时代,我们不怕面对问题和困难,关键要有一个尽快解决问题的机制,我们的社会才能在一次次“试错和纠错”中前行,每一次付出的学费和成本才物有所值、换回发展和进步。

要把好事办好,还不能忽视人的因素。工作态度正确,不会出错,但用心去做,才能更完美。现在北京保障房的“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不可谓不严,可是依然有39户集体出现漏洞。这一方面说明申请人的诚信缺失,另一方面也说明人对制度的把握有太多的灵活性。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没有认真严格的态度,没有始终如一的执行力,制度将成一纸空文。有了制度,还要靠人去保证落实到位和执行得不走样。

要把好事办好,还需要好的监督和处罚。只要是好事有利益,就会有人铤而走险,可现在犯错误的成本不高,抢占公共资源的“获利”远大于“风险”。只有加大处罚,才能“杀一儆佰”,有震慑、有畏惧。与此同时,还要有监督,英国史学家约翰・阿克顿有一句名言:“权力容易使人腐化,绝对的权力绝对使人腐化。”既然是为群众办好事,就不怕群众监督参与,将好事和利益放到阳光下晾晒,接受公众和媒体的评说,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让大家享有知情权,切实预防和惩治权力越位、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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