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家电下乡须打假政策惠民应较真

2009-07-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海雯 我有话说

据媒体7月24日报道,日前,全国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公布了2009年上半年家电下乡销售统计情况。统计结果显示,今年1―6月,参与全国家电下乡的电器累计销售961.01万台,销售金额达162.29亿元。其中,四川省成为家电下乡产品主要购买地,销售金额占全国14.03%,居各省市榜首。

与此同时,另外一则值得注意的消息是:7

月23日,四川省消费者协会出炉上半年消费投诉情况分析,相关统计显示,“家电下乡”投诉是今年上半年的一个新特点,主要表现为销售网点服务质量问题、售后服务脱节,个别不法商家冒用“家电下乡”推销伪劣产品等。

两相比较,有一点显而易见:家电下乡政策直接增强了农民的家电消费能力,有利于农民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但同时在家电下乡过程中,一些假冒伪劣、欺诈和不负责任的行为,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扰乱和破坏了市场秩序,扭曲了政策的初衷和实际效果。此类坑农、害农现象,虽然尚属少数,但伤及农民利益、农村市场的培育以及政府部门公信力,危害实在不小。

不过,好在相关部门已经关注到此问题,并采取了相应行动。7月中旬,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表示,自今年7月至明年2月,商务部等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国家质检总局也相继开展了2009质量安全年活动,以期提高民众的质量、安全意识。此外,各级工商、公安、物价等执法部门也在加大对农村消费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以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与合法权益。这些打假行动,对于震慑不法商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政策权威,保护农民积极性,无疑将产生有益的效果。

家电下乡自2007年12月起,首次在山东、河南、四川等地进行试点后,逐步推广;今年2月,此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与一般城市公共政策不同,家电下乡涉及范围大、地域广、人口多,实施起来,难免会出现一些疏漏和变形。然而,政策富有的挑战性,同时也意味着政策成功实施后所能带来的巨大效益。因此,家电下乡的政策效果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责任部门如何实现有效监督,避免政策走样变形。在这个意义上,家电下乡打假,事关政策成败,不可等闲视之。

当然,在相关责任部门着力整顿市场的同时,广大农村消费者应提高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应选择合格的销售网点,并注意查实相关产品信息,从而真正享受到政策的实惠。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