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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2009-07-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27日电为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经济科学发展的作用,银监会今天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银监会本次发布《办法》,是以立法的形式,将国内外银行业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实践中的良好做法制度化,是对以往和现行贷款风险监管制度系统化

的调整与完善,是一项银行业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办法》共8章43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要求银行将贷款过程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分解,并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二是强化贷款用途管理,要求贷款人通过加强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增加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手段,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三是要求贷款人应通过合同签订,事先与借款人约定贷款用途、贷款发放条件、支付方式等事项,借款人如不按约使用贷款,贷款人则要采取更严格的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发放和支付。

银监会表示,《办法》没有抬高企业获得贷款的门槛,也不改变授信条件,因此不会对企业获得银行授信产生影响。对银行来说,《办法》的实施可能会增加某些业务环节的操作成本,但实际上由于贷款挪用风险的减少,贷款质量得到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整体效益也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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