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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3年内再设立130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009-07-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29日电未来三年内我国将再设立1300家左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这是银监会在今天发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中透露的信息。

自2006年底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以来,到2009年6月末,全国已有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引入

各类资本47.33亿元,吸收存款131亿元,累计发放农户贷款55亿元,中小企业贷款82亿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有效缩小了城乡金融差距,改善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

根据《工作安排》,未来新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分布在农业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域、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的县域、贫困县和中小企业活跃县域。三年总体工作安排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空白、竞争不充分的状况。

为确保实现三年总体工作安排,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发起人,首先考虑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地区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同时,实行“东西挂钩、城乡挂钩、发达与欠发达地区挂钩”的准入挂钩措施,对到全国百强县、大中城市市辖区及东部地区的规划地点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要求其按照规定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中西部地区挂钩设立相应数量的村镇银行或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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