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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开胸验肺”事件重演

2009-07-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胡其峰 我有话说

张海超,这名河南省新密市青年农民工,今年6月22日,不顾医生劝阻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用一种令人震惊的方式――“开胸验肺”,来证明自己患的是职业病――尘肺。这种自戕的悲壮,让社会再一次将目光聚焦于一个重大话题――农民工健康。

记者收集到的部分事实和数据,同样让人揪心――

2003年

起,云南省水富县先后有多名农民工到外地某石英干粉厂务工,返乡后陆续有12人死亡。今年有关专家对63名村民进行职业病诊断,被诊断为尘肺的达30例。

今年初,国家安监总局对广西马山县进行调查,1985年至1991年共有1001名农民工赴外地金矿打工,在已进行尘肺病体检的600人中,确诊尘肺病患者225人,其中相当一部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近年已死亡14人。

北京木城涧煤矿的农民工邓麒祥说,“矿上曾有人得了二期尘肺病死了,医生把他的肺掏出来,用大锤都砸不烂,比石头还结实。”

……

今年4月,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于北京举办的保护农民工健康高层论坛上,卫生部部长陈竺坦言,农民工健康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公共卫生问题和严重社会问题。

“开胸验肺”事件不应淡去

截至7月29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似乎已告一段落。

事件发生后,卫生部部长陈竺、党组书记张茅、副部长陈啸宏均作出批示,并责成卫生部相关司局和中国疾控中心权威专家组成联合督查调研组,赴河南对该事件进行调查。7月27日、28日,河南省卫生厅、郑州市委市政府等相继对“开胸验肺”事件中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同时,河南省组织开展了全省职业卫生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存在粉尘、铅、苯和有机溶剂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督促企业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落实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制度。

然而,很多专家认为,“开胸验肺”事件不应就此淡去,张海超激愤行为背后暴露出的我国职业病防治领域的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可是在张海超事件中,即使最终的诊断结论都下来了,张海超所在的振东公司至今仍然没有给他出具任何证明资料。让一名农民工去要求企业“自证其罪”,在现实中何其难也!

对于被法律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又靠什么来保证他们的公信?目前的职业病诊断流程和体系,是否需要重新检视?在未来,众多已经受伤的“张海超”们,能否真正从这一体系中获得帮助、感受到社会的慰藉?

另外,职业病本身具有的“潜伏期长”、“发病滞后”等特点和农民工流动性大、自我防护意识薄弱等因素,致使很多职业病患者往往在调整务工单位或返乡之后才发现明显症状,这给职业病的工伤认定、补偿和早期治疗带来很大难度,使很多患病农民工身体饱受病痛折磨,整个家庭也为此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我们应如何从制度设计上解决这一问题?

职业病危害:“形势十分严峻”

谈到目前我国农民工的职业病危害,陈竺用了“形势十分严峻”这样的判断。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全球化不断推进,我国职业病危害问题日益突出。陈竺认为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严重职业病危害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我国正处在职业病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尘肺、急性职业中毒等重点职业病发病居高不下。截至2008年底,各地累计报告职业病70多万例,其中尘肺病累计发病近64万例。近几年,平均每年报告新发尘肺病1万例左右,同时尘肺病发病工龄明显缩短,急、慢性职业中毒呈上升趋势。由于一些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职业健康体检率低,再加上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的特点,我国每年实际新发职业病情况要远高于现有报告数字。据专家估计,在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职业病发病总数还将继续呈上升趋势。

二是农民工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据调查显示,大多数农民工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中小企业工作,工资偏低,劳动时间长,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流动性大,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十分复杂,其健康影响难以准确估计。近年来,在一些地区,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时有发生。如河北省高碑店市农民工苯中毒事件,福建省仙游县、安徽省无为县、云南省水富县农民工患尘肺病事件等。由于尘肺病和慢性职业中毒的潜伏期较长,往往不受重视,而一旦发病又往往难以治愈,病死率高。在一些地方农民工家庭因职业病致贫、返贫问题十分突出,农民工健康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健康:体面劳动的重要内容

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是国际社会普遍推行的理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2亿人;保护农民工的健康,已经成为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的重要内容。

据国务院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介绍,在1999年召开的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首次提出了体面劳动的理念,并将实现体面劳动作为国际劳工组织推动的战略目标。去年第97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国际劳工组织关于促进社会公平和实现公平全球化宣言》,进一步明确了推动体面劳动的四大战略目标:促进就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护措施、促进社会对话和三方机制以及尊重、促进和实现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

胡锦涛同志在“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上指出,让各国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是以人为本的要求,是时代精神的体现,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体面劳动意味着没有职业伤害的安全、健康的劳动。体面劳动是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体劳动者的目标。在我国,当前实现体面劳动主要是按照国家劳动标准,致力改善以农民工为主要群体的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劳动收入、劳动保障、生活质量,让广大劳动者更多分享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认为,保护农民工健康,首先要依法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农民工成为职业病高危人群,最直接的原因就是部分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不遵守法定标准,不履行应尽义务。为使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必须依法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的守法行为,使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认真落实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评价制度、职业病控制效果审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劳动者健康监护制度和作业场所危害控制等各项管理制度,注重对农民工职业健康的保护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杨志明认为,在强化企业对农民工劳动保护责任的同时,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使工伤和患职业病的农民工通过工伤保险待遇得到及时救治和康复,并长期保障其基本生活;此外,全社会都要关注农民工健康,开展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工作,这是对劳动者安全健康的最好保障。

杨志明解释说,工伤预防主要是通过工伤保险的行业差别和企业浮动费率,通过从工伤基金中提取预防费,用于农民工的安全健康宣传、培训,通过对在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开展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等方式,早期排除隐患,降低事故率和发病率,从源头上保护农民工安全、健康。

随着我国农民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保护农民工的健康,已经成为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的重要内容。图为工人在咨询职业病防治有关事项。(资料照片)

背景新闻

郑州市委对“开胸验肺”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新华社郑州7月28日电(记者单纯刚)7月28日,中共郑州市委作出决定,对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予通报批评,停止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所长李磊工作,接受调查。郑州市卫生局党委作出决定,免去李国玉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副所长职务;报请省卫生厅撤销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樊梅芳、王晓光、牛心华3人的尘肺病诊断资格,并根据张海超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调查结果,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与此同时,中共新密市委作出决定,对新密市卫生局给予通报批评,免去耿爱萍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防疫站站长职务,责成有关部门对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引起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郑州市立即成立了调查处置领导小组。7月26日,经全面系统地讨论、分析、会诊最终确诊张海超患尘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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