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一周看点

2009-07-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背景

日前,身患绝症的杀人犯范旭东在西安一家医院去世。范旭东背有两起命案,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羁押期间被确诊为肺癌。为给他治病,西安未央看守所花费了十四万元。危重的病人和杀人凶犯,一个

应予抢救,一个应予严惩,当两者身份合一时,立即引发激烈争论。

法律也应有充满温情的面孔

中国青年报的评论认为,未央看守所的做法完全是应该的,值得肯定。因为法律不只有一张冷面孔,而且也应该有一张充满温情的面孔,这样才能让人敬畏。随着法治的不断进步,尊重人格、保障人权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但也有一部分人,把应当受到尊重的对象局限于所谓“好人”身上,一个人一旦成为罪犯,就完全可以将其“打翻在地”。文章提醒说,这种思想与现代法治的理念完全相悖。从某种意义上讲,“坏人”的人格和人权是否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公众法治意识强弱的重要标准。

救治绝症罪犯无关“值不值”

华商晨报的文章指出,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对患病的人犯要及时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住院治疗。”这意味着,为人犯治病,是看守所法定的义务和职责。众人热议花费十四万元“值不值”,实际上已经脱离了生命的真义。当生命受到威胁时,不应该考虑这个人是什么身份,更不应该拿出小算盘去计算救命的“经济账”。我们今天提倡的以人为本,正是这样一种超越身份属性的价值观。未央看守所能够认识到这一点并克服困难去实践,实属难能可贵。

(以上均为本报记者王逸吟编辑)

背景

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向社会公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按照该征求意见稿,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也可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但应当在当地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此一规定被舆论普遍认为是“路边摊贩解禁”的重大信号。

解禁路边摊还需更换理念

人民日报的时评指出,解禁“路边摊”的一个出发点就是民生关怀。“路边摊”虽是小本生意,却是许多人的谋生手段,对促进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这也是征求意见稿的重要立法指向。因此,城市治理者需要树立这样的观念:不能简单地封堵驱赶“路边摊”,而应积极疏导做好服务,使之合法有序地经营,成为和谐城市的一部分。评论认为,对于“路边摊”的管理,不仅需要制度上规范引导,更需要管理部门转变思维,在与“路边摊”的和谐互动中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流动摊贩“转正”带来的希望

南方日报的评论认为,对于那些习惯了与城管玩“猫捉老鼠”游戏的摊贩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值得奔走相告的好消息。城市秩序、环境整洁与底层市民谋生之间必须取得一个平衡,如果不正视流动摊贩的存在,矛盾将会漫无边界。由此及彼,这种正视的态度应该被应用于更多的城市治理领域。此次流动摊贩的“转正”,让我们看到了城市有效治理的希望,但这样的希望能否延续,需要更多的管理智慧以及明确的操作规程。

(以上均为本报记者赵达编辑)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