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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志愿者将赴西部70县

2009-07-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30日电由司法部和共青团中央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共同组织开展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今天在京正式启动。首批100名被挑选出的志愿者,8月初将被派遣到

青海、宁夏、新疆、四川等13个省(区、市)的70个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短缺的西部贫困县,从事基层法律援助工作。

据介绍,由于地域和经济发展不均衡等原因,我国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缺资金、少律师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210个县至今没有律师,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十分困难。“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将从今年起每年从全国律师队伍和政法院校毕业生中招募具有奉献精神的律师和优秀学子,到全国无律师的贫困县,为基层人民群众提供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等民生事项的法律援助服务。在1至3年的志愿服务期内,每名律师志愿者每年至少无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件以上。以后还将扩大规模,增加对欠发达地区法律人才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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