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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下乡与文化留乡

2009-07-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直言 我有话说

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多种形式的文化下乡活动搞得热热闹闹,大大丰富了广大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可是,随着节庆日的过去,文化下乡所激起的热潮很快烟消云散,城乡群众,尤其是农民朋友有了文化下乡来得快去得也快的抱怨。这就向文化工作者提出了一个文化在“下乡”之后如何在“乡下”扎根的问题。

文化

的存在,或以物质的形式保存下来,或沉积到精神深处制约人的思想和情感。文化生活乃是以各种文化形式来促使人们接受新的文化信息以及得到文化心理和素质的培养,其形式应该为人们所喜爱和乐于接受,最终目的必须是潜移默化地让人们接受健康的文化观念和价值标准。农村文化生活相对滞后,一来由于农民自身沿袭的思想感情方式在固有的风俗和仪式中倾诉和重复,二来由于没有足够的渠道来接受新的文化陶冶。

所以,引导农村的民俗文化和民间艺术是文化下乡的重要内容。剔除那些风俗、仪式、艺术样式中不健康的东西,把蕴含着新内容的文化信息注入其中,就可说是找到了“文化”下乡的源头和活水。如果文化部门积极参与其中,剔除一些有封建迷信倾向的东西,而把那些有着历史贡献的而又为老百姓所熟悉的人物添上去,就实现了文化下乡移风易俗的目的。窃以为,把具有新内容的文化信息和文化生活方式传递到农村去,在农村培养文艺人才,兴建基础文化设施,成立演出队伍,举办农民自己参与其中的文艺活动,才能最终使文化更具有“细水长流”的特征。让老百姓普遍参与到文化建设中来,激发农村蕴藏着的乡土文化能量,把农民的内在需求和外在帮助结合起来,让先进文化在农村扎根、生长。

农村文化事业和农副业生产一样,只有在深化改革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才能得到巩固和发展。眼下“文化下乡”大都靠的是行政手段,不区别乡镇经济好坏,不看这个地区农民收入高低,一概给农民免费送书、送戏、送电影,只顾社会效益,不讲经济效益,这样的“文化下乡”活动是难以长期坚持下去的。因此,我们提倡“文化下乡”要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不赞同靠赞助和补贴来完成上级下达的“文化下乡”任务。

有识之士认为,“文化留乡”是繁荣农村文化市场的又一重要一环,要舍得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使“硬件”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据悉,目前全国已有县级文化站2886个,县级图书馆2211个,乡镇文化站43383个,集镇文化中心11670个,村文化室、图书室等34万个。但我们应该看到,目前少数乡镇还处于文化设施差,资金少,难以开展文化工作的尴尬局面。有的地区封建迷信活动屡禁不止,赌博、搓麻将大有市场。文化骨干频频跳槽,使文化馆缺少带头人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文化留乡”增加了困难。因此,繁荣农村文化市场,除了要做好统一规划、组织引导,调动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积极性,还要大力培养农村文化骨干,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加大清除“文化垃圾”力度,开展“以文养文”,多渠道增加文化投入,同时制订扶持和发展农村文化市场的政策,以便进一步促进和推动农村文化健康发展。

一些专家认为,农村文化活动是否丰富并不取决于经济是否发达,我国的民间舞蹈、戏曲、歌曲本来就来自农村,不分贫富,都是农民自己创造的成果,千百年来农民一直靠这些文化自娱自乐。如果文化都靠上面下发、提供,尽管层次较高,但只能满足一时,并不能解决长期的文化需求。因此鼓励、激发农村本土文化的自生和繁荣,既不必忧虑是否对路,也不用考虑经费问题,才是长久之计。

文化生活在于气氛的培养,在于使人作为个体置身其中。一两次“观赏式”的被动接受,只能如流星般片刻在脑海中消失。日复一日地坐在电视机前,也只是加深我们的惰性。而把隐含了崭新信息的文化样式送到老百姓的手中,让他们感同身受,那才是文化下乡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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