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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将减少15个机构

2009-08-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易运文 我有话说
本报深圳8月1日电(记者易运文)深圳市政府机构将作出重大改革,改革后,市政府将减少15个机构,精简幅度达三分之一。深圳市委市政府为此在7月31日召开了动员大会,要求立即启动实施中央编委批准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迅速将方案落到实处,力争在两月内基本完成。

据了解,在探索实行职能

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基础上,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深圳市政府将设置31个工作部门,并根据部门职能定位分别命名为“委”、“局”、“办”。其中,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的大部门,称为“委”;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的机构,称为“局”;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称为“办”。同时,将一部分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的“局”,由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的“委”归口联系,将一部分“办”交由市政府办公厅归口联系。

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在详解深圳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特点时指出:“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不是机构进行简单的拆分,而是按照新形势新要求,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强化服务质量。着力优化政府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提升政府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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