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莆田8月9日电日前,福建莆田市镇江村发生一起严重医疗事故纠纷案,态势一度十分紧张。得知情况后,当地调解衔接工作站迅速组织调解队伍,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一昼夜的努力,至次日凌晨,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整个事件得以顺利妥善化解。从2005年9月开始,莆田市立足实际,探索
当前,莆田处在加快发展期,同时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强。据了解,莆田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案件从1995年的5065件跃升至2005年的9113件,各级非诉调解组织受理的民事纠纷案件从1995年的3064件跃升至2005年的24814件。这些都给法院工作、调解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
“经过调研,我们发现,人民法院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各种非诉调解组织之间没有有效衔接,造成较多非诉调解协议因不具法律效力而纷争再起。”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从2005年开始,莆田市积极探索建立调解衔接机制。核心就是在党委领导、人民法院主导下,主动加强对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支持和衔接,借助并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为此,莆田市在组织、人员、场所三方面强化这一机制。在组织上,全市各县(区)成立“衔接办”,其职能如同作为各县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信息中心、各职能部门化解矛盾纠纷的督查中心、重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的协调中心、各部门之间调解衔接工作的指导中心。在人员上,莆田市法院积极选聘特邀调解员和聘任调解员两支队伍。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聘请特邀调解员1235名、聘任调解员29名。在场所上,全市所有乡镇(街道)都设立了调解衔接工作站;在偏远山区、海岛渔村设立巡回调解点。目前,全市已建立调解衔接工作站116个、巡回点15个,此举方便了群众,有利于就近就地解决纠纷。
据了解,从2005年9月建立调解衔接机制以来,莆田市各类非诉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10.24万件,成功调解9.90万件,调处成功率达96.67%。同时平息突发性、群体性纠纷3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