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2009年第1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曝光了以下13种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一、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皮肤病血毒片”;
二、广西邦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桂龙药膏”;
三、广州陈李济药厂生产的药品“舒筋健腰丸”;
四、昆明生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雪胆胃肠丸”;
五、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银屑胶囊”;
六、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咽炎片”;
七、通化永仓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强力脑心康片”;
八、陕西奥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近视回归镜”;
九、保健食品“美诺牌减肥便携茶”[卫食健字(1998)第319号,广告中标示名称为果茶抽油瘦];
十、保健食品“拉摩力拉牌玛卡片”(国食健字 J20050014 号);
十一、保健食品“依诺宁牌护本胶囊”[卫食健字(2002)第0776号,广告中标示名称为血樱花];
十二、保健食品“金脉牌金脉胶囊”(国食健字 G20040560 号);
十三、保健食品“华纳牌磷脂胶囊”[卫食健进字(2002)第0047号,广告中标示名称为清脂前列通]。
这些违法广告采取的欺骗手法主要有:利用专家、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