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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法学作品的翻译与引进不是“西化过度”

2009-09-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肖国忠 我有话说

本报讯在日前由商务印书馆、中国社会科学报和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共同举办的“‘中国近代法学作品翻译与引进’学术研讨会暨《新译日本法规大全》首发式”上,针对目前学界出现的学术研究“是否西化过度”的质疑,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表示,法学作品的翻译与引进对于中国法学发展具

有重要意义,重视法学作品的翻译与引进不是“西化过度”,相反,它是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

何勤华说,法学作品的翻译与引进是法学后进国家超常规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法律后进国家学术积累的重要源泉,是法和法学发展的一所大学校,也是法和法学发展的基本规律。世界上各种法律文明都有借鉴、吸收外来法律文明的历史,作为一个法学发展的后进国家,我们近代以后大规模地吸收外国法,并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情,我们的眼界和心胸必须更加开阔。

何勤华表示,法的普遍性和法的特殊性都是客观存在的,法的普遍性要求顺应法的国际化,法的特殊性要求坚守法的本土化――法的国际化同法的本土化一样都是不可阻挡的潮流,而法学作品的翻译与引进是迈向国际化的重要一步。因此,重视法学作品的翻译与引进是我们必须坚持的一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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