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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拟出新规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

2009-09-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逸吟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17日电明明欠下了高额债务,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不履行偿还义务,还旅游度假、大吃大喝高消费……今后,这种行为将受到司法解释的严格限制。这是记者在今天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上了解到的信息。

由最高法院执行局起

草的这份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可以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发出限制消费令。征求意见稿还规定,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被明确禁止的高消费项目,并向有关部门或者消费场所寄送,还将在媒体上公告。另外,限制消费令发出后,将接受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的举报,被执行人一旦进行高消费且被查证属实的,将受到处罚。

今天的研讨会上,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民事诉讼法专家围绕限制高消费的法律依据、限制高消费的范围、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处罚措施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专家认为,限制高消费对于压缩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破解执行难题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对于全体公民也有极大的教育意义。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经进一步修改以后,将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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