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8日电记者梁捷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从9月1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开始实施。新规定取消原来录入和查询范围的限制,由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政府采购等五个领域扩大到所有领域。
中共中央2008年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
此次新规定对查询范围进行修改,是检察机关建立防控贿赂犯罪长效机制的有益探索,体现出检察机关运用非刑罚手段,推进反腐败斗争的现代法治理念要求;也有利于健全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充实社会信用体系的内容,实现信用体系与司法工作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