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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低俗图书 弘扬优秀文化

2009-09-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乔向春 我有话说
本报讯在转制改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出版社如何在获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抵制低俗图书,多出好书、多出精品,弘扬优秀文化,是摆在中国出版界面前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日前,博览群书杂志社组织全国部分出版社,就此话题进行座谈和研讨。

何谓低俗图书?山

东人民出版社社长金明善认为,一是与建设文明和谐的社会文化相背离的,二是以低级趣味吸引和取悦读者,或者哗众取宠的,三是只以营利为目的的。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副社长缪宏才和青岛出版社副总编辑高建民则认为,低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它带来的毒害,违反了法规和政策。低俗图书还需要由权威部门来制定标准。

如何抵制低俗图书?学苑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孟白认为,这不仅仅是出版社的事,也是决策部门的事。管理者的导向很重要,到底是看重GDP还是社会效益。关键是要搞清楚文化产业的主要功能是什么,文化产业是不可能贡献很多GDP的。北京大学出版社总编辑张黎明提出,建设一种优良的图书生态,很有必要。其中之一就是要有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以美国为例,1991-2000年,有6000多种图书因为低俗而遭到了抵制。据统计,其中只有9%是政府的作为,其他都是民间组织甚至公民自身进行的。

低俗,并不等于通俗。出版社为了满足读者的多元化需求,把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图书推荐给读者,这不属于低俗范围,而且正是出版社追求和发展的方向。出版社应该在通俗化方面好好挖掘潜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总编助理王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宣传策划部主任李和平、中国和平出版社第一编辑室主任庞?、中国文史出版社策划室主任李春华结合各自出版社的选题,进行了这方面的经验交流。

目前,出版社正从公益性事业单位转变成经营性文化企业,而企业的经营目标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但是图书出版这个行业是讲求社会效益第一的。在理念、价值观、经营上,出版社面临很大挑战,经营者很容易迷失方向。出版界人士认为,《博览群书》在这个时候提出这个话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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